您好 我们单位有一位师傅由于岗位调整,现在的工资较低,但是保险是根据上年基数走,保险很高,扣除保险,不够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了,我们的每月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饭补和夜班费,请问我是应该把岗位工资+饭补+夜班费加一起的整体工资来减去保险,然后补足最低工资水平,还是只用岗位工资来减去保险,补足最低工资后,再把夜班费、饭补什么的和最低工资加在一起呢。有时候有节日加班算加班费
请问这样的情况索要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是否违法?怎样做才合适?
我给某家公司做网站,刚开始工作是只做一个网站,但后来该公司要求我再做另外一个网站,我就做了两个网站并将之成功推广,在此期间兼起该公司网络和计算机管理工作,全面改造了该公司的网络硬件并与网通公司协商成功为该公司每年节约9000元网费,但在试用期刚满准备申请转正时,该公司以效益不好将我辞退(实际上是该公司的一个部门
公司装修,合同里写有公司在装修期间有最低生活保障的,现在工资结清后,装修期间的补偿不给我们,
我们是2008年,有4月分进公司,也有9月份的,但是工司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在09年有一个员工去劳动部门告了公司,公司陪偿了一笔钱,然后公司就给我们签了劳资合同,但是合同写我们是2009年4月一号才签定,签定时间是一年,可是我们其实早在里面工作了,现在公司想把老员工开除,就用了手段让我们自己写了辞职,我想问
由于特殊情况,信用卡7000多两年变14000了,每月只有1000多的工资,我该怎麽办?
由于特殊情况,信用卡7000多两年变14000了,每月只有1000多的工资,我该怎麽办?
2010年7月北京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待岗人员的工资是否也相应的提高呢?因为基数提高了,所以待岗工资也应提高。对吗?如果企业不执行怎么办?我们单位7月还按原来的800元基数计算的待岗工资,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我在北京的一家药店工作了一个半月的时间了,还没有转正,开始说的是每月基本工资900元,可从7月份已经上调到960了,公司如果再发给我900,是否合理?
请问单位职工举报没有拿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来发现单位已在下月做了补偿,如果该员工撤销举报后,社会保障局是不是就不追究责任了呢?
公司给我的工资是底薪800,加上100块钱的车补和话补是900。 完成任务有综合奖400 有的时候能完成,但是扣社保保险什么的要从900里面扣170。现在工作一年了,不打算干了,想问一下我要他补偿怎么补。按照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应该一个月最低拿960加100块钱的车补和话补,总计1060。是把12个月的工资加起来除以12在减去1060
1月930 2月1510 3月1095 4月930 5月1064 6月650 7月830 8月750 9月1110 10月1110 11月830 12月970 全部扣完社保的钱 10月份发了300 防暑降温费 11月发了一个100块钱 是我们要去吃饭但是没去 1人发了100 这两笔钱都没有算进工资里面 这样的工资是否合法 请指出 如果不合法可以怎么补偿 请说的稍微具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