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村道路没修之前,我家卖土。邻居挡路(理由:拉图车震动他家房子,导致有裂缝(前提:他家房子建在他家窑洞之上,窑洞未填实)现在乡村道路修了,铺了石子,今天我家卖土有被他家挡住了拉土车,给乡上领导反映,乡上领导让我们自己协商,现在没办法,想咨询一下律师,该如何解决?
对于私人合资自费建造的乡村水泥路,出资人有那些权利,有没有相关的法律。相邻的人家没有出钱,有没有权利阻止他使用这段道路。
我是从深圳打工多年,看到老家经济状况比较落后,想改变家乡的落后面貌,现回到家乡担任生产队长,计划带领村民先修700米左右乡村道路,再修4条机耕道。经过村民集体讨论,本着经济开支少、行车安全、实用的原则,我和部分人主张走平缓的农田修路,但另一部分人自私心较重,他们不同意拿出极少部分农田修路,而是要走地势陡
新修的县级公路高于原来的路面,这样下雨水会流到家里,家里无法排水,房屋也会受到影响,和邻居理论他们依然要修,请问有什么明文规定不能让他们那样做吗?或者关于这个问题有没有保护村民利益的规定?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啊?谢谢律师的解答和帮助
首先,感谢各位律师朋友对我问题的关注! 接下来,本人就相关咨询问题进行简要描述:我家住农村,6年前,在近邻的共同合力下,将原有乡村小道和辅助灌溉农田的水沟改建为一条可供车辆进出的道路。近年来,此条道路一直是我家和近邻车辆进出的“唯一通道”,任何人从未有任何异议,可就在今年,我家在房屋修建过程中,由于
我是乡下农民,因建新房子时装模板包工头请来的人受伤了,所以摊上了赔偿问题
我是乡下农民,因建新房子时装模板包工头请来的人受伤了,所以摊上了赔偿问题!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个县城郊区的农民,村里边响应国家政策建设新农村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个县城郊区的农民,村里边响应国家政策建设新农村.所以通过村民自己集资办理各种手续和前期修建需要的准备及配套设施,后引进开发商共同开发.结果开发商在工程修建中途意外死亡.当初与开发商签得合同是否生效?现在因为牵扯这个项目的人员较多,政府出面接管这个工程,但是推翻了一切以
1999当年建深圳农民房,对方有出资。后来办绿本房产证,名字只有我一个。没有签任何合同 ,现在将房子部分给予对方出租。请问这样要是打起官司来,产权结果会如何?我是否可以要回房子,是否要补偿对方修建房屋的钱,已经给他租了16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