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发生关系了,当时吵了一架用刀子胁迫我说必须和她登记,不然就去告我,当时害怕了当时就和他登记了,我想起诉婚姻无效,并且协商好了我女朋友能当庭作证,法院能受理吗?法院能婚姻无效吗?还需要什么证据?谢谢!
如果男方患有睾丸发育不良导致少精而不能生育,算不算是符合婚姻法里患有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疾病的范围?那这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是离婚换绿本还是可以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从而清除婚姻记录呢? 补充:婚检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女方男方的这一情况,结果二人就把结婚证领了。大概在一周之后又通知二人去了民政局
男女双方已经办过结婚证,尚未举办婚礼亦无同居生活。结婚证办理十天左右时间,女方因疾病住院手术(费用全部又男方所付),在手术的验血报告中发现丙肝抗体呈阳性,同时女方左肾先天性无功能。事后经医学查询确定丙肝并非在结婚证办理之后所得。女方已经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律师希望男方负责治疗女方疾病或者一次性赔偿后离
大陆公民申请与香港公民的婚姻无效的程序,是要在大陆申请还是要到香港申请啊,具体需要什么程序。谢谢! 是在香港一个律师所登记结婚的,结婚后才知道男方已经有结婚过了,现在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在大陆我的户籍地的法院申请吗?需要递交什么材料的?谢谢!!!
比如婚姻当事人一方或第三方通过与国家婚姻登记机关串通而使另一方或双方在不知情的条件下领取的结婚证,违反了《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应认定为无效婚姻,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