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使用证办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证没有审且丢失但使用期限还有很长对房产说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有影响吗
根据土地使用证办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证没有审且丢失但使用期限还有很长对房产说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有影响吗
请问,我在01年买的村里旧房。当时,本主称土地使用证丢失并开了丢失证明。现在,我想过户到我的名下,不知道如何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我是2007年10月签约买房总造价是355778.00交房期是2008年5月31日一次性付款320778.00余下35000.00等2008年5月31日交房时付清,后因房地商延期到2009年2月28日才交房,他们按合同违约时间扣除冰灾4个月赔偿我们,又要我们按从2008年5月31日到2009年2月28日(不扣冰灾)尾款35000.00赔偿他们,现在总价345000.00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
我家住在一个镇,镇里有土地管理所.我家房子是91年建的,只有建方用地许可证,和土地管理所开的一些票据,建方用地许可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我想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且办为我的名字,恳请各位律师给予知道一下,我需要那些手续或者该怎么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