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爱狗的人士,养了一条阿拉斯加雪橇犬(大型犬),有狗证有接种疫苗,手续齐全。一日早上在平时都会去的地方遛狗——一条百米健身跑道,那时候的人还很少很少(遛狗会避开人多的时候的)。当时我用狗绳牵着狗,跑道的旁边有一位老太太,一只手扶着旁边的树站在那里。我牵着狗以小跑的速度将要从老太太旁边经过时,老太太看到狗受到了惊吓,一下子坐倒在地,并用一只手进行撑地。我赶紧过去把老太太扶起来并询问身体情况,然后老太太说撑地的那只手的手腕疼而且动不了,并且我看到手掌擦破了皮有点流血。我询问老太太家里人的联系方式,老太太说不记得;然后我问家里有人么,老太太说没有。然后我一边牵着狗一边送老太太回她居住的小区。门卫把她家人叫了过来,说明情况后她家人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开了一张验伤单,然后我就带着老太太及其家人到了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诊断为手腕处骨折,并且老人受到惊吓血压有点高(老人有高血压,平时也在吃降压药)。期间所有的治疗及医药费用全是我付的。
根据2011年新制定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犬类是可以带出到人较少的公共场所的,但是要用绳拴着。而负责管辖那片区域的物业公司也是允许在那边遛狗的。所以,首先我在这一点上是符合规定的;然后,我和我的爱犬在主观和客观上都没有对老人造成直接的伤害,主要原因是老人自己看到狗害怕导致情绪激动然后受伤;再次,在后续的处理中我没有逃避责任,带老人回家,然后去医院,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用。基于以上几点,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我负全责么?如果我不是负全责,那应该担负大约多少的责任?老人后续的复查等治疗以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费用需要我来担负么?谢谢!!!
对方也是承认是由于受到惊吓而导致受伤的
您好 父亲共有子女三人,我是小儿子,还有一个大姐和二哥。 大姐要求继承老人六间房中的三间房,但是事实上公证处只有五间房。老人生前一直由我赡养,父亲是因为癌症去世,治病期间高昂的医疗费用及老人的身后的丧葬费用全是由我一人承担的,如她要继承是否应该也承担相应的费用。 老人生前曾立遗嘱大姐可以继承部分
我父亲因有中风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我们有兄弟姐妹5人,父亲一直和大哥住在一起,因大哥常年在外做生意无法照料老人的起居,特让小弟住在大哥家里专职照料老人,并从老人的工资里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小弟的工资。可是由于小弟的护理不细,导致老人得了很严重的褥疮,现在只能把父亲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说最少得住院3个月以
家里楼上住户走路声音特别大,造成家里老人受到惊吓。每次去劝阻都无效。并且故意跺脚,还出言不逊。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 去楼上协商,就是一副要打人的架势,这种情况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吗
一天我骑着电瓶车把一个横穿马路的小孩撞了,当时就送到医院,经过医院拍照说没有问题了,医生意见最好再做个丝攻镜,当事人父母说不做要到其他地方做,但是一个月之后也没有做,我问下之后这部分费用我要不要出.
你好,我给别人开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我方负主要责任,我想问问医疗费用是由我和雇主一起承担,还是雇主一人承担。 我用承担什么责任?
我小孩与同事打驾,造成对方鼻子骨折,医疗费用我家己把对方医好
我小孩与同事打驾,造成对方鼻子骨折,医疗费用我家己把对方医好,伤者轻伤二级,现双方己谈妥,己写了谅解书,想拆案,派出所说拆不了,现不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公司离家比较远,为此,公司提供班车上下班。腊月29公司春节放假了,班车停发。但是由于生产任务紧,我们车间就被公司要求不停产,不放假,上下班交通问题个人自行解决。 于是我骑摩托去上班,在上班途中,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肱骨头粉碎性骨折。 住院手术前,公司让我在医院那边报工伤,可是等我把钱都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