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度入伍的,08年参加抗洪抢险后,经国家缩减兵力时提前退伍的。在回到地方后安置部门将我分配到交通局工作,可是交通人事部门经局长同意却把我分到了搬运公司,等了几年还没有上一天班就宣布我下岗,目前家庭很困难,我想问像这样的安置算是安置吗?
我是2004年分配到县电力公司,一直都是非正式工待遇,有政府安置办介绍信,安置卡,安置办说要自己与单位协调。
09年12月退伍,走时有安置卡。回来分到灵宝金源公司。安置的工作干了2个月以后,跟当初来公司时领导说的不一样。还把我们这些人都分散到山上了。大家现在都很气愤。。。想问一下,现在,安置卡还能退么??这是不是他们耍的阴招。。我真想弄死他们
我是1997年12月入伍的城镇户口士兵,2009年12月退伍,当兵共12年,在部队选择的是复员。于2009年12月去我们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报到后,安置股的刘股长和管理安置方面的李副局长都说没有任何安置,也不给任何补助。我也多次找他们领导未果。我的战友李旗(眉山市仁寿县人),和我的情况一样,他在五月份就领到了一次性补
我退伍后没有安置应该怎么办,我是97年退伍的分到一个单位,一天班没有上单位就破产了没有接收我,档案在我的手里.我还能让政府在安置吗,或者是经济赔偿,我想问大家应该怎样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