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出生父母离异,我归母亲所有,父亲给过2个月抚养费,后来母亲告过父亲一次,法院强制父亲又给过一个月,之后再也没有给过,我现在成年了,我要要回这些钱,并且和父终止法律上所有关系想的是能不能以法律公证的形式写下一借条,在未来一个规定时间内还清他多年来所有抚养自己的一切费用+利息。也就是我与他之前的关系定
A有儿子b和女儿c,c未成年早恋已经两三年,多次劝说教育无果,A无时无刻都在自责,忧伤,b想通过放弃c来减轻A的痛苦,可以吗
我三岁时候生母去世,四岁的时候继母和父亲组成家庭,现在已经31年,继母离婚时有个儿子判给了她前夫,一直没带到我家居住,现在她儿子从部队转业来到我家居住,继母现在一心为她亲生儿子争财产,并且对我的妻子经常恶语相向,还在周围无故诋毁我们,导致我们在家里无法居住下去,一直以来顾忌30年的养育之恩没和继母吵闹,
律师回答:夫妻4年不在一块婚姻自动解除同居关系,法律那一条亏敬
律师回答:夫妻4年不在一块婚姻自动解除同居关系,法律那一条亏敬,
夫妻分开4年婚姻登记处自动解除同居关系,法律那一条亏敬,夫妻离婚去民镇区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分开4年婚姻登记处自动解除同居关系,法律那一条亏敬,夫妻离婚去民镇区办理离婚手续,本人不来,可以。代理人可以吗,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