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责任中,担保期限过了但诉讼时效没过担保人 还承担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中,担保期限过了但诉讼时效没过担保人 还承担责任吗?
现有一个借条如下: 今向债权人借到现金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借期壹个月到2008年07月30日还清,到期不还清的,逾期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签字: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朋友公司贷款以我的公司和我作为法人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想知道,我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我和老公共同承担责任,我老公没有签字!谢谢!
请问:借款纠纷,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审判前,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借款纠纷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尚未判决发现其中一担保人,马上要分到征地款申请财产保全,交多少担保金,交多少保全费用?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在征地款分到该担保人账户之前,能否保全征地款的对公户上的这部分钱?
甲、乙、丙三借款方与贷款方丁签订联保贷款合同,期限为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意思即在这个期限内,甲、乙、丙任一方向丁贷款,其他二方均为借款人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现乙方于2012年2月向丁方借款200万(之前无贷款),借款期限至2012年7月,但甲、丙双方并不知情,目前乙方已逃逸拒不支付丁方借款,试问甲、丙方需向丁方
甲向乙借款80万,找丙担保。借条上写2010年6月借款,一年内还清,同时以丙门面的货作保证,丙也签字作担保。但是后来甲跑了,到现在2014年9月乙向法院申请了丙诉前财产保全,丙的工资卡遭冻结了。期间四年乙从没有找过担保人丙。请问这个情况担保时效过了,法院还会受理乙的起诉吗?请问这个情况丙还会承担还款责任吗? 请
担保书 兹有田某向何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期限三个月,自2013年8月12曰至2013年11月11日止,本人自愿做担保,如借款方到期未能向出借方如数归还借款,自借款期满三日内本人自愿替借款方向出借方归还所有借款,并承担所有连带责任。 担保人:黄某 2013年8月12日 现在田某失去联系,何某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黄某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