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过世得早,我爸爸和伯伯各自成家之后就分家了,当时是一份分家协议书分得了各自的房屋及宅基地,上面有爸爸和伯伯的签字,另外有几为证人的签字。后来我们在旁边修了两间新房,就没有用到分家的宅基地,而后来我扪的房产证上就没有分家时的宅基地的面积。现在我伯伯就占有了全部的宅基地,他说我们的房产证上没有
哥哥取了妻生子后要求分家。其协议内容:现我父亲名下的房产有“新房三间九十八平方归哥哥所有,老房一间半四十八平方归我所有,协议上标明因建新房时我还在念高中未出过力,所以新房没我的份。现在两房都是两层的,哥那新房还可以再升至六层,而我的老房因地基承载力的问题不能再升了”。债务嘛“建新房借了5000元,哥结婚
分 家 协 议 书 孙某1、孙某2弟兄二人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现村里平房两套(临街5间和不临街6间的财产分配,为划清产权,家庭债务清偿、赡养老人、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母亲及家中叔叔孙某3、孙某4、孙某5、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不临街的6间房屋及此正房西屋内,床、
两兄弟新购房房产直接转哥名下,还有套旧房归弟弟,房产在父母名下。现在分家弟弟房想等以后父母老了再转,现在立下协议该怎么写?分家财产跟债务是各分一办还是怎么分?
未婚男女协议分手,双方制的协议书有按手印和签名,请问是否有效
律师你好! 我姐姐跟姐夫未婚生了两个小孩,大女儿7岁,小女儿6岁.2008年因感情不合双方协议分手,双方也制定了协议书:说是小女儿跟男方,大女儿跟女方.因男方的能力强些.所以协议每月付300元抚养费给女方养大女儿,一直抚养到16岁.但到了2011年的1月男方写了一封信过来说不管了,也不抚养了.让女方一个人来抚养.我就是想问:
老太85岁,老伴已过世多年,住在农村,有一所农村四合院,此院当初分的的时候就是老太的名字(老伴当年是国家干部户口档案均不在村里)。育有三女二子,现因家中为此院子分发生纠纷,请一亲戚见证立了一份协议大致如下:地上建筑物院中正房五间五个子女平分,左右厢房原系长子投资所建归其所有,宅基地部分归老太所有!另附
我兄弟3个,大哥19岁下乡回乡下老家,二哥17岁也下乡回到乡下老家。82年,我二哥结婚后要求分家。有我妈的舅舅主持分的家,分单上只有我舅老爷和我们老二的签字,分单是老大写的内容。我当时只有11岁,没有我爸妈的签字,请问这个分家协议有效吗?从分家到现在30来年我们一直按协议走着,进行着。我们老二现在反悔行吗?
农村老家的房子分家时给了张某和张某大哥,有分家协议书为证(20年前的),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房子办理房照,并且房照上面只有张某大哥的名字,现在农村的老房子要征用盖楼房,张某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