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过世父母的房屋财产继承问题进行咨询。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有子女共6人,其中小儿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长期住在精神病院,他现在的监护人是2儿子。我的父母于3年前过世,现在房子的产证上有2儿子,小儿子的名字。其他子女是否还对房屋有继承权?
我想就房屋继承咨询几个问题:一,我爷爷奶奶今年过世留下房屋一套,生前曾当着五个子女的面说此房屋留给我,五个子女也表态放弃此房屋的继承权,但都未做公证,我想问下,可有法律条例支持此房屋产权归我?二,如果不归我,房屋产权人去世多久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三,如果我在次房屋居住二十年以上,其间无人提出对此
房产归父母共同所有,房产证是也是他们的名字,现在父亲脑子血栓住院,错迷不醒,母亲想把共同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有一个哥哥,父母都不希望他来继承,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姐妹五个,没有兄弟,母亲先逝,父亲由大家协商在老三家扶养,由大家每年出生活费(其中父亲有房一间半)现在开发给楼,在父亲去逝前大家写协议书由老三扶养房子归老三所有,后来又有单位补发工资,父亲去逝的远丧葬费由大家拿的钱,我想咨询我们大家是否能得到部分财产和工资,工资是父亲去逝后补发的。
我想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唯一的儿子,但是儿子已婚,想问这个房子是否算是儿子与儿媳的共同财产?如不想把这个房子和儿媳有关的话,只算我儿子的自有财产应该怎么处理?谢谢帮忙! 声明只赠予儿子的话,这个声明是否需要公证部门认可,还是只要自己写一个声明就可以了,这个声明需不需儿媳知道,或是相关人员签字呀?谢谢帮忙
男方简称甲,丧偶,有一子一女,子女均成年,子全家与父同住。女方简称乙,离异,有一女,成年,女全家与母同住。甲乙再婚住甲家,生活开支均由甲承担,甲乙双方经济是相互独立的,甲房屋拆迁分到两房。如果甲方先离世,甲方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乙,甲的遗产特别那两间拆迁安置房是否由乙方,甲乙双方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甲乙
男方简称甲,丧偶,有一子一女,子女均成年。女方简称乙,离异,有一女成年。甲乙再婚住甲家,生活开支均由甲承担,甲乙双方经济是相互独立的,甲乙双方婚前就赡养问题/财产问题的分割在各自子女均在场情况下签字同意,但未经公证。甲乙婚后甲家房屋拆迁分到两房,登记的均是甲的名字。请问如果甲先离世,甲方子女是否有义
我的父母已经过世,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兄妹二人,由于在继承问题上有分争,一直没有结果,这事只能先放下来,双方与不想打官司。我想问过了若干年后,如果这兄妹二人中一人去世,是不是父母留下的房产就是一个人继承。其中去世的人的子女不能继承?
以前父亲以前是开船的,在解放前娶有一位妻子,解放后又娶有一妻,就形成有拥有两位妻子。后来父亲单位分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但是房子太小了两位妻子和父亲不法在一家房生活,父亲就和解放后的妻子一起搬在我外婆家居住,后来父亲去世了,就有解放前的妻子和她的一个孩子在哪点居住。后来母亲年老我就把母亲接到我家居住
关于农村房屋领房产证、如无法领到房产证,我父亲过世后,该房继承问题
我父亲是个离休干部,现定居在太原市警备区××干休所。他在农村老家建有一套房屋。位于山西洪洞县辛村乡白石村。那套房子是2000年6月,经大队批地基238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192平方米,上下两层,带一个大院子,还建有东房、南房。建成时耗资10万。 现咨询:只是经大队批的地基,能否领到房产证?如不能,还要办哪些手续
父亲健在,母亲过世,哥哥一人,准备将父母的房子过户给我,房子是1997年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过户后准备出售,是否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