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2010年3月有病去世后,弟媳拿出2003年1月1日的遗瞩说房子给了她女儿即我的侄女,但房屋的产权证是2004年9月才办下来的。遗瞩没有公证,只有父母签字,没有侄女签字,也没有公证,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兄弟几人提出这遗瞩赠予是无效的,不知能够说的通吗?谢谢回答
我与合伙人共同出资(各出50%)购买的房产。因为考虑过户费用很大,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过双方协商,草签协议大致内容如下:1.双方各自出资50%,购买某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号。2.房屋产权归属: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产权各占50%。3.租金分配收益,双方各得50%。4.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5.未尽事宜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了这套房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过户后产权等均归李四;若房屋在没
因为伯伯过世,婶子跟着女儿去住了,也不打算回来了。我们家就把房子给买了过来,就只有收条,签了字,但没有手印,还有一个1985年老的宅基证。买了房子后,今年人口普查,上报了居住情况,村里发了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5的)但村里说没有这所房子的证。有从银行取钱用来买房的单子。 这样能有效吗,能说
有位残疾朋友急需用钱自主意愿出让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因历史久远没有土地证,有房产证,不是农村,房产局以没有土地证为由不给过户,能否去公证处公证买房买卖协议,公证处不给出具,这处房屋就不能出让了吗?希望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5年前房屋私下买卖没有经过过户,只签了一个买房合同,也没公证,现在如果房主想要回房子,合同还有效吗?
我哥哥想把他名下的房产无偿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是他弟弟,对于赠予性质的房产,是否除了签订赠予合同然后公证外,还可以通过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来实现过户?
我是2005年12月买的房子,在今年(2010年10月28日)卖与乙方,但是考虑未满五年房产证,,乙方拖欠我10万元房款待2011年8月满五年后在过户后贷款付清,但是现在房子要拆迁,如果补偿算谁的,如果我收回房产该怎么办?谢谢!
我在今年8月份买了一套2售房屋,产权证已过户,土地证现在公证在我妈妈名下,现卖家的土地证在我这,请问,如以后过户还需要买卖双方到场吗?公证后具备法律效应吗? 等待各位专家的解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