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0月9日,在正确行驶的路上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人因冲禁绿灯违章而发生交通事故,事后俩人均无大碍,协商赔偿200元维修我摩托车(因撞到变型了油相部位同前轮),电动车车主不肯,事后拔打110,警方与受理此案,我摩托车被扣留,对方也留下也身份证,但事隔多天,警方仍未作出具体答复,只不过是一桩小
高某与亲属几人在杨某家聚会,知道要喝酒,没有开车去杨某家,席间,大家都喝了酒 ,高某还说喝酒了谁也别开车,饭后,李某要去车里取东西,高某说没开过这样的轿跑想开,高某不顾李某阻拦夺下钥匙和高某姐夫余某上车,行驶至一交通岗,强闯信号撞到四人,其中两人当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皮外伤(事故发生时间20点50分)
某员工与公司四人一起外出工作,在回来途中公司车发生肇事死亡,当事人坐在副驾驶上,如果按交通事故处理还算工伤吗? 这位员工在这公司干了3年但是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还可不可以算工伤?
肇事司机逃逸时对被害人实施再次碾压,我能不能以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向公安部门报案
我家人被交通肇事司机倒车撞到后碾压,在得知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改进档加速逃逸。在这一过程中对被害人再次碾压,造成二次伤害。目前交通事故还在调查阶段,逃逸司机7.8天了仍未自首。 我认为肇事司机的行为,应该已经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我能不能据此向公安部门报案
在行凶者将匕首刺入被告眼睛因为其他因素而转身卜跑去,原告这时拔出眼中匕首追向行凶者,用其行凶的匕首对行凶者乱砍乱刺通,使行凶者在抢救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请问这种行为上如何定性
甲在路边等人,乙,丙,丁也同时在路边,(甲方和乙,丙,丁互不相识)其中喝醉的乙上前和甲搭讪,对甲胡搅蛮缠,丙,丁见状上前对甲拳打脚踢,甲还击,接着乙,丙,丁同时对甲大打出手,甲拿出身上一把小刀还击,互打过程中甲用刀将乙致受重伤,丙轻伤,送医院后乙失血过多抢救后第2天死亡,甲后来在一公共场合被抓捕。以
甲在路边等人,乙,丙,丁也同时在路边,(甲方和乙,丙,丁互不相识)其中喝醉的乙上前和甲搭讪,对甲胡搅蛮缠,丙,丁见状上前对甲拳打脚踢,甲还击,接着乙,丙,丁同时对甲大打出手,甲拿出身上一把小刀还击,互打过程中甲用刀将乙致受重伤,丙轻伤,送医院后乙失血过多抢救后第2天死亡,甲后来在一公共场合被抓捕。以
追赶小偷时不慎将其撞死,本想超过他们拦下来,小偷为躲前面的车跑到此车前,来不及刹车撞上了,为躲避中途改道的小偷此车也摔到桥下。现官方已确认是交通事故,死者家属说是故意杀人,请问开车撞死人,怎么样判定是交通事故还是故意杀人?难道撞到有过节的人就构成故意杀人吗?
小偷出去行窃,被偷方发现,开车追赶,被偷方车将其中一个小偷撞死,官方已认定是交投事故,但死者家属怀疑是故意杀人,请问死者家属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