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留下了一套房子,继承人有我奶奶和我爸爸以及他一个哥哥、弟弟和妹妹。房产证是在我爸名下。现在,我爸希望将房子买下来,我奶奶称愿意将她的份额赠予我爸爸,但是我爸爸的弟弟和妹妹不愿意将他们的份额卖给我爸,并要求签署一个合同证明该房是大家所有,并要求公正。
问题:1.如果我爸爸的弟、妹不愿意卖出他们的份额,我们家能收购其他人,比如我爸爸的哥哥以及我奶奶的吗?
2.如果我爸爸的弟、妹不愿意卖出他们的份额,我们一家三口能搬进该房住吗?会不会被撵出来?
3.如果我爸不愿意去做关于房屋共有的公证,他们可以告我们吗?
4.假如他们都愿意将份额卖给我们,跟他们签的合同需要公证才有效吗?他们会不会以后否认我奶奶的赠予合同,以我奶奶太老而失去判断力为由?或者他们一起否认赠与合同有效?
5.假如跟他们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暂时拿不出钱来,而已欠条代替,将来偿还,那究竟是合同签订时就生效还是还清钱的时候才生效?
6.如果有其他更好的建议,以及在签订此合同时的细节介绍,将感激不尽。
问题很多,希望能够解惑,定有高分奖赏!
补充:在我爷爷去世之后,我爸爸的兄弟妹四人才把产权证转到我爸爸头上,并作了公证。这样不用算共同继承遗产吗?况且还有一个有轻微老年痴呆的奶奶还在世,并跟我们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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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婚后房产,户口同在一处房产,没有公证财产,但户主是我,丈夫在另一处房产户口上,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父母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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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向您咨询,我有一女儿12岁,婚后我父母与我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且户口在一起,只是房主是我,但没有公证财产。在一起居住了6 年,都是我父母全部出资日常的生活开销,我丈夫户口在另一处房产。由于生活小事经常闹矛盾。甚至大打出手,为此我想为了我的父母还是和丈夫离婚,让父母有一个安顿的晚年。但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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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后购买了一套便宜的房子,我和老公共同购买的,但是我出钱较多,但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想添加我的名字,请问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多少钱?
父子二人共同购买房产,产证上注明共同共有,此时有父、母、子、媳、孙共住此房,户口簿上登记了父、母、子、孙四人的名字,现母过世,父再婚,父还有一女即子之姐,如父过世后,此房产如何分配?另一问题,共同共有的关系,如一方在另一方未知情的情况下,外有债务纠纷,是否涉及另一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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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妻子瞒着丈夫用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炒股收入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感情不和,妻子瞒着丈夫用自己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与炒股收入(婚后妻子从未承担过主要家庭负担,相反始终隐瞒其各种经营收入和炒股收入!)为未成年的女儿购置了房产。”请问:如果妻子提出离婚,那么她的上述行为侵犯了丈夫的什么权利?,是否构成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有财产?该房产应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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