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给学生太大压力导致自杀死亡算不算侵犯了生命健康权
我的家狗咬到别人,别人已告我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请问律师,这种被诉有多严重?
我家养的狗栓在我家门口,咬了一个过路的小孩,被狗咬到的小孩去医院打狂犬疫苗、验血清,所要的费用我都已全部承担,之后。小孩的父母再要求我付1000元的误工费,我只答应付300元,他们不肯,然后就报警,到了派出所之后,他们提出要我赔偿5000元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双方协议不成,然后对方就把我告上法院,告我侵犯“
学生因在学校承受了过多的压力导致有点精神异常只想寻死,请教各位学校是否也承担相关的责任,适当的赔偿
原本一个优秀懂事的初中学生,一般成绩都是在全班第一的,可能因为性格有点内向,班上有调皮的同学会欺负他,另外,因为上次上课讲话,校长看到了讲话的视频,罚他写检讨,还要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做检讨,这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上次月考自己感觉考得不好,压力大,精神就彻底崩溃了,他的父母已看不到原本懂事的儿子,
王某,吕梁兴县农村户口,太原山西大学大三学生,因医院误诊继而开错药导致死亡,但户口未迁移至学校所在地,父母已在太原市居住八年,应按什么户口索要赔偿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电信网,每月89元,相当于小区宽带,但是每天晚上却要断网。侵犯了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作为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作息安排,况且就算断网,那么为什么每个月还要缴纳这么多网费,缴纳的钱和实际通网的时间不成正比,这真的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