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A方与B方合作不愉快,(B方经常看不到人,收钱的时候就出现了)最后A方主动要求散伙,而A方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他愿独自完成后续的事物)。双方就投资和利润,算了清帐,最后从帐面上显示出,该由B方支付给A方14000元。但A方念及情感,主动放弃没有要这14000元,但后来B方要要求从算,理由是:我们双方共同投资10万元,按照A方与建设方的合同条款,这10万元所创造的总价值是20万,其中利润10万双方应各分得5万,要求A方再支付35000元,最后A方认为有道理,也同意。(这10万元利润是今年春节前所产生的。但实际建设方并没有拿这么多,是按100%的的款项算出来的)。但最后B方又要求按照工程的所有利润进行平分,估计利润应有20万,每人10万,请问他最后这样的要求有效吗?(这部分B方已经完全不参与了)。而且双方以前只是口头协议。双方均没有任何的签字。我是A方。 问题补充: 请问。B方有权利向我索要本金以外的金额吗?还有我也愿意支付那3.5万。但超过3.5万后的金额我有权利拒绝吗?如果用正规程序打官司。我的 胜算有多大
我跟人定了一个口头协议,他只付了一半定金,我现在不想跟他交易了把定金退回。我想问一问这样算不算违约? 若对方要双倍返还订金,能不能获得支持呢?他还没付完我订金算不算没完成协议?
本人有一只股票已经解禁,最近公司的人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要抛,本人就对他说抛售,但是后来想想不抛了。于是打电话给公司的人说我不抛了,公司的人回答他已经将我要抛售股票的信息上报到公司去了,而且说这是个意向书。请问这样的口头意向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产品系列 1。产品1。。。。。。等产品 (二)股份比例 1、甲方以设备与资金共投资110万占股份70% 2、乙方以现金投资40万占股份30% (三)开发期 (1)在投产未产生效益时,乙方预先已投资40万元,甲方每月按1%补于乙方。 (2)在经营开发期,因没产生任何效益,此项目不分担厂房,税金等任何费用,只计录开发
我姓张,叫张小平,我想投诉的人叫吴志辉,我是惠安人,现在在莆田市工作,吴志辉是泉港人。我以前是做建筑工程水电预算的,吴志辉也是! 去年,吴介绍了一单项目给我做,这个项目是吴跟泉州建审公司谈的项目,建审公司给吴的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万分8,吴跟我说他项目太多,忙不过来,让我帮他做,他收万分2的介绍费,当
如果对方品行有问题,也没有办法让他按协议一次性算清孩子所有费用?
我是在征婚网上认识他,由于他提交了各种证件并且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当时我是初涉网络,就上当受骗而生了个女孩子,后来知道他有婚姻,老婆就跟他协议分手,我带着孩子回到江苏省,可是他总是不肯按照协议付款,2年医疗费都没有给,说没有钱,最近学费还是我利用一张他包养的女人照片来威胁他,才肯给的,请问他有老婆孩子
老人生有两儿三女,最近得了一次重病,花费五万医药费,均由大儿子首先垫付。现就医药费如何分配产生分歧,特咨询律师请求帮助。先把家庭基本情况介绍如下:老人平时有自己的田地,吃自理,在两儿子家轮流住,由于两儿子家在外做生意,两孙子均由老人拉扯大。大女儿嫁在本村,大外甥女小时候也由老人带大。平时两个儿子及大
前几个月以个人名义和某公司签定了一个合作协议,因为我和这个公司是两地的,所以协议是我们通过QQ及邮件的方式协商好的,协商好了以后,我就将2份协议签了字邮寄到他的公司。可是现在好几个月过去了,那个公司还没有将他们那份协议邮寄给我。如果这个公司一直不把协议邮寄给我的话,那我这样的风险是不是非常大呢?比如他
所拟的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协议中没有射击保证金,没有约定协议到期日,这样的协议对银行来说算是一种法律风险吗?说实话 问的不太好
我爷爷现在病重,奶奶已去逝,生育有三子女,一个养子。口头上要赠于他大女儿一幅土地。现在村里土地还没分,如何证明土地是大女儿的,
因为A方与B方合作不愉快,(B方经常看不到人,收钱的时候就出现了)最后A方主动要求散伙,而A方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他愿独自完成后续的事物)。双方就投资和利润,算了清帐,最后从帐面上显示出,该由B方支付给A方14000元。但A方念及情感,主动放弃没有要这14000元,但后来B方要要求从算,理由是:我们双方共同投资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