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53,曾经在建筑公司从事工作10年,后调入其他其他厂工作至今。但是前几年该公司倒闭,强迫他们签字下岗。但是该厂实际还以个人承包部门的形式存在,以前的领导以返聘的形式存在。我父亲现在也承包了叉车(叉车工)。工资由其他各个承包车间支付。但是所有社保无着落,无任何福利。这么干基本就是维持生计。其实个人认为这完全是企业逃避责任的一种手段。 想问下:1、现在想退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退休。(听说建筑工人可以提前5年退休)。2、现在这样没有任何福利、保障,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应该给工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由于各种原因,前几年我单位一直用人不规范,随着各地贯彻落实劳动法力度的加强,单位开始给工人缴纳保险,陆续辞退已经超龄并没有社会保险的的工人(男60,女50),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应该支付员工赔偿金,每满1年赔偿1个月,但单位说理赔的工作年限只计算在未超出退
本人是公务员刚位上的工人,2006年以前争公务员工资,机构改革后争技师工资,08年至现在一直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退休年龄是按工人还是按干部?
我从进入建筑公司一直从事电工一职,于二00年改制中断合同下岗,已有十多年工龄。电焊工、泥工、架子工都是五十五岁退休,电工也属于特殊工种不知五十五岁是否可以退休?
因某种原因,身份证与户口更改了年龄,导致与档案年龄不符,现在涉及到退休,退休的年龄是按档案年龄还是按户口与身份证年龄执行
上海推行女公务员初级以上55周岁延长到60周岁退休,这和法定退休规定有冲突,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有权决定这样做,这不是陵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