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生前有房产一处,且做了一份遗嘱公证,内容为去世后由我老公和其弟弟共同所有,我公公只有这2个孩子!公公去世后其兄弟二人商量去公证处自愿办理房产细分,4/6分。且各自已经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请问我老公的这块60%的房产,日后的继承顺序是哪样?是否是我和儿子为第一继承人呢?公公以前的那个遗嘱是否已经属于
婚前的房产,爱人在去世半个月前自书遗嘱一份留我,现家还有两老,请问这未公正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我应享有哪些利益 谢谢
女,现在已婚,婚前在北京和老家各有一套房产,现在没有子女,我想写一下房产收益人,如果我没有子女的时候受益人我想写我父母,如果父母不在的话,受益人我想写我弟弟,这个需要去公正吗,是在北京,还是要回老家来做。
我父母给我一套房子,先以赠与的方式给我个人,我想如果我有不测,那还要和我配偶分摊,这样对我父母太不公平。请律师帮我想个办法。 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不能办房产遗嘱吗?
父亲去世,若将房产证上的名子换至母亲,我与姐放弃了继承权,同时,母亲去公证做了遗嘱百年后将房产交由我
。 与姐姐个人继承。若母亲百年后,我们去房管过户,是否还需要再去公证?另,若我们过户后,出售房产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如何可以规避?若母亲将房产再卖与我与姐,是否可以不用交个税?
公公在世有集土拆迁安居房一套,生有一儿一女,唯一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一份在儿子处,遗嘱内容房子全部给儿子,请问自书遗嘱的真伪如何确定,需具法律效律,
律师您好,婆婆已去世,在世时唯一的要求就是房子一定留给儿子。公公今年想再婚,也口头明确说明房子肯定归儿子所有,可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总觉得面子上不好看,说可以立遗嘱,我们也正在和公公说明婚前财产公证只是为了日后不引起纠纷而做,目前还在做公公的工作。我想问的问题如下: 1)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公公百年之
我奶奶立下了一份遗嘱,并且得到了公证。但是我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那份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她要拿不属于她的财产对儿女们进行分配。 我想问一下,我能让公证处撤销对该遗嘱的公证么?我能否对那份遗嘱进行起诉,让它在法律上来讲确定是无效的吗? 我奶奶尚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