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村里规定的面积上建房,在二层平顶上面做成盖琉璃瓦尖顶的阁楼,因避免碰头,尖顶高度比别的尖顶稍微做高一点点。请问是否违章?(房屋结构是村里同意自主设计的,内部结构上有一定区别,但占地面积相同)
我们村是在2007年底建设成新农村的,当时村干部说国家对于建设新农村的农户每户都有一万元补助,可是到现在我们村的新农村已经建设好快两年了,听说国家早就拨下补助款到村干部手里了,就是没有见到村干部发给村民,当时贫困的村民因为国家有钱补助才东借钱西借钱把新农村建设起来的,暗中有一部分家里比较有钱的村民已经得
关于建设新农村的问题,政府政策要求农户搬入新规划区域,但要交上一定的金额自己买地,如果农户没有钱,而且大多已经入住自家建造的新房,不同意搬离,政府采取强制手段,谁能为老百姓做主?
我老家山东某镇,家里刚翻修完就旧房,花光多年的积蓄,现在又要搞“新农村”试点,统一住公寓(很荒谬)估计住不成就拆。请问他的补贴能不能补回盖房所用花费,不够的能不能追偿,怎么追偿。也就是新房的补贴与旧房一样吗?
您好: 我父母是农业户口,我是在1995年上中专转为非农户口的,98年毕业分配后在乡农机站工作。大家 知道,乡农机站已经是名存实亡,分配工作后没有去上班,一直在外打工。遗憾的是在外打工这么些年 没有赚到什么钱,而且打工所在的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房。而在老家的宅基地,父母在世的时候可以 放心的住,
旧村全部拆迁,我们家兄弟两个,我爸很犯愁申请下来两处宅基的话,却没那个实力尽快补齐贷款。我在这里想咨询下,能否只申请一处宅基,建房子时多加两层,这样政府是否允许,法律方面能否支持?个人感觉既节省了土地,又节约了建房成本。我们那好像都是二层楼,我想建四层或四层半、五层,怎么样呢?
我是来自山东滨州沾化的一个农民,今年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村里把耕地全部收回,说是耕地不给钱了,按照每家人口数(分过地的农口)每人给一栋100平米的楼房,然后地里面的冬枣树、青苗等附着物重新经过估算后给予赔偿,别人家的都是枣树,赔偿没有啥问题,我家主要是种蔬菜大棚为主,村里给我们的赔偿金额是1.5元一平方米
我是农村本村户口,现在跟父母居住在一所房子里,我想申请批地建房用于结婚,但是村里那些gou niang yang的拖了我们一年多不给办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这些 如果有我要拿着这些法律条文去问问为什么不给我办 谢谢
本人是畜牧专业的毕业生,在外闯荡了几年,想回老家发展畜牧业,现在建了占地2.5亩的场,是几家农户的土地并一块的,也和村里还有这几家农户签了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还去工商所申请并审批了了个体工商户和工商局申请并审批了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况且还申请了畜牧局的规模化养殖场和乡政府的发展项目书,但是现在土地局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