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八年音讯全无,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男方在今年春节时出现,并知男方在外已结婚生子,女方和女方的小孩该如何向男方讨个说法? 补充:女方是在2010年1月分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提出离婚。三个月后男方不出现,在五月拿到离婚判决书以后,男方在2011年1月15日回家,想迁移户口,连自己8年没见的小孩子都没有见面,就以又走了。那边小孩子又有两三岁了。女方有无权利向法院提出男方重婚的要求?
我表姐,他因被婆婆赶出家门,他家婆还打了我家姨,所以我姐与前夫协议离婚三年了,小孩子现8岁抚养权归我表姐,协议中前夫每年出4000块的抚养费,但男方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而小孩子的户口在男方,小孩子到读书年龄了,我姐想将户口迁到自己的名下,但男出说迁户口可以,那样小孩子就跟他没有关系了,每年抚养费也不会给
结婚一年小孩八个月大,男方有固定的收且男方的父母都还年轻经商有相当的收入和房子,女方无收入,且其父母在家务农,收很少,因女方经常骂公波和自己的老公,完全不讲道理,在大街上就敢对老公及家人大骂,引起所有人对其不满且其多次提出离婚,对小孩也会经常骂,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否取得小孩的抚养权
我与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他说要么孩子给他不用我支付抚养费。要么孩子我要,他不会支付抚养费。我孩子一直是由我带大的。。。跟我感情比较好现在一岁五个月。我现在住在我妈那里,孩子也在在这。我没房子,我还有两个弟弟,我现在没上班。那样我还能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我是一直带孩子带到十个多月才上班。但是
我是一个农村的女孩,在镇上打工认识在我们这里的一个已婚男人,他说老婆和他关系不好,要我给他生个女孩,以后会和我结婚,我答应了,孩子出生时给了两千块钱就没有再管过,给他多次打电话也没有接,也没有给过小孩的生活费,现在孩子都十个月了,我想找他要回孩子的抚养费和我的精神赔偿,请问我需要哪些证据?可以要求赔
我与前夫09年4月离婚,我们协议离婚时约定:前夫按月支付女儿每月500元生活费,500元西安生活标准,350元生活费、100元教育费、50元医疗费计算!但前夫户籍在四川南充,我在陕西西安,而且我与前夫都不在户籍地工作,我在广东中山,他在广东顺德,离婚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
我与妻子离婚,我们离婚时约定:她按月支付女儿每月1000元生活费,离婚后我们偶尔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而起变相的降低孩子的生活费用,一直要求降低到300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名义向法院提交! 我想请问能否追要女儿看病费用和拖欠的生活费!谢谢!
涉外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及男方不配合如何解决?跪谢快速答案!
律师您好!我于2003年与日本人结婚并生一男孩,孩子是日本国籍。现7岁。儿子在中国生活4年多,中途没有回过日本。孩子的父亲3年半没有来中国探望过孩子了。只有我本人和父母一直在照看孩子。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加上语言交流的障碍,本人在婚姻生活过程中承受了很多的痛苦。婚后一直都受到丈夫及公婆的监视看管、以及很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