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奶奶去年过世,姑爷今年80多岁,膝下有一个神经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子,姑爷名下在北京有一处房产,是姑爷与他哥哥的共同财产,家里有侄子,但因姑爷家特殊情况,没有来往,现姑爷年老体弱,都是我家在照顾,考虑到姑爷百年后的房产的问题,不想平白无故被没有付出的人继承,现想咨询一下,我们家需要怎样的程序才能名正言顺的继承姑爷的房产。
我家的房子是动迁房,前几年爸爸买下,当时我还未成年房产证只有爸爸妈妈的名字,妈妈去年去世了,爸爸现在找了一个阿姨,说是结婚后阿姨想把名字牵进来就让她牵进来。然而我现在要求把我名字写上房产证爸爸说现在把我名字牵进来需要费用的,不肯牵。我想请问,现在房产证上面也没有我的名字,如果那个阿姨进门名字牵进来,
亲戚家,夫妻双方家庭构成是:女方家有:父母两人父母还有两兄弟,姐姐姐夫且育有一子,弟弟弟媳且育有一儿一女。 男方家庭构成:夫妻两人,且育有一儿一女,父母两人。 现女方家庭,父母两人父母还有两兄弟,姐姐姐夫且育有一子,弟弟弟媳且育有一儿一女,由于煤气泄漏,全部身亡,亲戚家夫妻俩由于就财产
死者今年33岁,结婚5年,有一子。关于财产继承问题死者的父母与其妻子发生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问题上。死者名下的房屋是其父亲在死者结婚之前所建。在死者结婚前,其父将房产过户给死者,是否能证明是婚前财产?现在死者的妻子想要继承该处房产不知是否合法?请心律师帮忙解答
现老人双方故去,生产有20万存款,现在大儿子手里,老人还有一套平房,现村里拆迁,请问一下存款还能平分吗,拆迁房子是不是按传统关念给儿子多一点这个说法。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妻子结婚十年,我名下有一房产系我从外婆处继承过户的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妻子结婚十年,我名下有一房产系我从外婆处继承过户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她非要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争吵打架我只好妥协,现在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跟我离婚,让我把房子分她一半,折价后补偿给她,我说我拿不出来那么多钱现在,我同意以签署协议的方式把我工资卡压给她
老人的老伴于一年前去世,有一儿四女,由于身体状况欠佳需要有人在身旁照料,老人的四个女儿找借口进行推脱,只有老人的儿子为了照顾父亲放弃了外出打工的机会,老人的儿子有2个女儿正在上学,由于照料老人失去了家庭收入来源使原本不景气的生活条件变得更加艰苦,老人去世之间没来得及留下遗嘱,那么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母亲97年去世,父亲再婚两次,第一次再婚结了八年就离了,第二次再婚继母是外地人,有两个孩子已成人在外地,所住房子是我母亲生前单位分的,企业产,母亲过世后,房产证进行公证改为我名下,但父亲第二次再婚后,要求把房产证改回父亲的名下,我同意了,现在他们想把房子产权买了,出去租房住,然后把卖房钱分给我一部分,
遗嘱和遗赠有什么区别。 遗嘱是父母双方同时写有效,还是一方写有效。 如果遗嘱有效,父母遗产确定只给子女的某一方, 另一方还能争吗?
我亲戚的家的一个老人病危了,但是他有一个跟他一起生活了11年但未登记的老伴,现在老人肝癌晚期,存折在亲生儿女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现在同居的老伴的子女们拿走了,我想咨询下律师,这个老伴的子女们有没有继承的权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