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的地方,因为住得太久了,残旧不堪,想去翻新盖过,去搞才知道房产证的名字是别人的,怎么回事?
您好律师;我们公司2002年进入政策性破产,2004年4月破产完毕,当时留下了1800多平土地及房屋设备和每个职工的破产补偿金14万组建了新的有限公司,当时的法人代表在2005年3月用原单位的名称和公章把其中的712平土地个房屋出售给了他爱人的公司,买卖协议是在2005年3月19日,买方名称是我们原单位和公章办理的房产证,同一天
老人于70年代分得住房性土地使用证,其子女在这块土地上住,现其子女私自办房产证,请问房产证是否有效?若有效,老人是否可凭土地使用证将土地要回?
我家在8年前将我老家的一套房子以2000元我的一个伯伯。合约上写着只卖房,土地证到现在还在我爸手上。现在他们说我家把土地都卖给了他们。还把以前的房子拆了盖了一座新房子,这个月把我们卖房前我家种的一棵树给锯了,没经过我家的同意!现在我想问我家可以告他们吗? 还有我家想把土地收回来要怎样解决???? ? 求
一对老人有8个孩子,他们两老所住的房子是由第5个儿子建造,地基也是由第5个儿子向村委所批并支付地基钱,其他子女并未出一分钱一份力,但因儿子自己有房,所以土地证上写着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死,母亲尚在,如果现在父母所住房的土地房子被征用,那么其他几个子女有权分得赔偿款或新房吗?
一对老人有8个孩子,他们两老所住的房子是由第5个儿子建造,地基也是由第5个儿子向村委所批并支付地基钱,其他子女并未出一分钱一份力,但因儿子自己有房,所以土地证上写着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死,母亲尚在,如果现在父母所住房的土地房子被征用,那么其他几个子女有权分得赔偿款或新房吗?
我爷爷农村土地房子建造至今有50年了到处因为他年轻时候犯事 房子被当地乡政府没收了 听说那个时候的事情 现在可以平凡了 请问政府是不是应该赔偿土地房子跟经济损失 有意律师 请帮忙解决
你好由于搬家把位于卧龙的的房子出手与一个外来户当时是说他以1300吧房子买来拆砖等于是买废砖没有什么房产过户土地证上还是我们的户主。由于搬家很少回老家结果被当事人把房子转手以1600卖给第三房,他们还签了协议宅基地和房子都卖给第三方了我们回去要在基地当事人不承认我们当时我们的口头写协议他说我们是一起把在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