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尊敬的律师朋友!在前几天我为公司送货返回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不幸的是这个车免检过期保险过期,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交警认定我是变道导致追尾负权责,最后物损估值为3,4万。公司不大老板认为都可以买新车了估计准备拒赔,那么在这起事故中我应该承担多少赔偿义务,对方起诉我又该怎么办?谢谢,回答!
我是2010年17号中午的时候驾车在过滨江路段时,在我的右侧有一个轮渡(载客)的经过的时候正巧遇到行一群人横穿马路,当时时速是60到70码,提前约20米左右减速,大部分人群已经过了马路(在此段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当我看到行人都要走完的时候,我长按喇叭,警示尾随其后的一位行人,看到她当时退回路沿边,我便开始
我车辆出事故了,对方全责,汽车保险指定的4S店修理完后,我去提车发现车辆大灯坏了,但是保险公司由于定
我的车辆和一辆汽车发生事故,对方全责,然后我们一起去定损,定损完后一开始只定损了1600多块,所以走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然后我们去修理过程中,4S店又追加了1300块,合计2900多,这时候我们车辆修理完毕,钱交了去提车的时候发现汽车的大灯还是坏的,但是当时定损的时候没定大灯损坏,只是定了大灯表面擦伤,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