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份与一女子同居(已婚),不是我自愿。今年7月份生一男婴,但因家庭矛盾离婚(打官司中),请问如果女方告我的话,我应承担什么义务,我自己部分财产。谢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私下与人签定的子女收养合同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我事先与对方申明过本人不买卖孩子,只是大家都有困难可以相互帮助。在这种情况下有一未婚青年与我联系,在他们的要求下我请假三个月并办理了相关证件。还按对方的要求去外地两次。但他们出尔反尔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南京生多次折腾人。更可气的是我按他们的要求
您好 父亲长达十年都有外遇 现在子女大了 他所有的日常生活开支都靠子女的微薄收入 平时他要带女人回家就让子女到朋友家借宿或住宾馆 还克扣子女给他的生活费包括过年都只买白菜豆腐给子女吃 然后把省下的钱拿去做外遇的开销 长年的这样生活让我承受很大的精神痛苦 请问我该用什麽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或可以通过脱离关系来让自
您们好!我有一疑问想请问一下,如果领有结婚登记证的夫妻,结婚后,想签订一份合约,实际上我取名为“夫妻守则”,主要是想让夫妻两人共同遵守,其中有一项提到,如果夫妻某一方出现婚外恋,出轨等等情况的话,就必须同意签字离婚,并且共同生的孩子的监护人权利归无错一方,有错一方还要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给无错一方作为
我是一名老师,自从88年考取师范后,户口就不在农村了,但我在农村有一房子,由于年久失修,房子在两年前垮了,今年丰都县国土局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宅基地铲了,也没有给我任何赔偿。
由于一方心理不正常(疑心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想要离婚,法律对心理不正常的一方进行保护吗?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保护吗?
今天我在城市天地广场附近遛狗,一精神病冲上来不由分说就上前给了我一脚,我跑开了,他一路小跑追上来,我见前边来了一对情侣,就放慢了脚步,他追上不由分说就拉着我,我用狗绳在他脸上甩了一下,他立马对我拳打脚踢的,幸好路遇一好心人,拉住了精神病,让我免遭皮肉之灾。我报警了,发现那人是一精神病,他不受法律责任
前男友一脚踏两船,分手后前男友前来索要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我和前男友一起一年,后来我发现他一脚踏两船,我揭发了他,以为他会悔改,但他却和我提出了分手,但我们在分手前以前一起出去用过他的钱,借他的钱,现在前来索要,我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我们在分手前就说好,已经谁也不欠钱谁的,包括经济方面,也就是我们一起出去用过的钱,还有我跟他要
请问用假身份证登记的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身份证上的信息都是我的,就是年纪弄大几岁,结婚证上的照片也是我的,结婚证实从民政局领出来的,托关系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