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放收地,伪造假证明来证明地皮属于公有,和乙房签订工程承建合同,而乙方把工程转交丙方,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因发现证明是伪造的,被相关部门挡下来,现在责任在哪一方?
甲乙丙承包工程,甲是法人,乙和丙投资合伙人,乙投资66.5万,丙投资30万和部分小型工具,甲投资36万,甲承诺所有钱付给利息,并按按投资金额分的利润,可我才拿回20万,法人明知没有那么多钱却隐瞒真相,使得我损失惨重,而丙也拿了连本带利几十万,所以我要告他们诈骗是否成立?
扬州的一个公司,我经人介绍说有工程,我们去他们厂里看了,确实有块土地,但我去建委,发改委,查了没这个工程,政府招商办说这个企业是倒闭企业,土地在银行抵押了,包括图纸都是假的。我现在交了一万元的资料费,他们财务开了收据给我还盖了财务章,但我给了四万元介绍费给介绍人然后转交给厂里的人。我现在能拿到这些钱
我的地址在福建省宁德地区霞浦县人,现在网上有帮人代办信用卡的,我在网上向担保公司申请了代办信用卡,他们说手续简单,我就办理了,而且也付了钱,信用卡做下来会送到我们这里,然后要存款,要担保金,我共给他们付了48350元,而我办理的额度只有5000元,可最后他们还要我再存3万,最终我实在是没有钱就取消交易,我取消
替几个人介绍工作,自愿出钱,工作也已介绍成功,后这几个人想要晋升,也是自愿出钱,结果没有办成,但办事人也是由于疏忽拿不回这些钱了,但愿意承担,愿意自己拿钱退回,这样的情况算诈骗吗?前提是不是虚构的,是之前替他们工作介绍成功,只是后面要求晋升未办成 补充:但是双方都是自愿的,也触犯行贿吗?
我一个朋友 在喝醉时他的朋友和那个放款人用花言巧语骗他签了一张担保借款的借据 还说不会有什么问题 金额是3万元 期限一礼拜还清 如不还清 每天违约金500元 而现在那个借款的人外逃 别人问我朋友要钱 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