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隐匿证据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判,向检察院申诉又被违规不予立案怎么办
事件及原由:
2002年3月1日,本人任天津市某化妆品公司区域经理(以下简称原告),基本工资3000元/月+提成;任期为一年,4月份市场已启动,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单方要改变销售大纲工作内容,本人认为此举将导致市场无法运作。因本人不同意,4月3日被公司安排人员接收市场, 随后本人即被安排回家听候调查处理,本人即在没辞职也没被辞退的情况下听候调查8个月。期间本人也多次要求公司安排工作(甚至下车间)或解除合同,均以问题未定性为由被回绝。2002年11月因未查出任何问题,公司通知立即上班,并恢复山西经理职务。恢复工作时公司曾承诺按照山西经理工资标准补发工资24000元。并表示当初只有本人讲了实话,其态度之诚恳令人无疑,由于当时已进入销售黄金季节,刻不容缓本人立刻投入市场工作。但随后公司对补发一事开始以各种借口拖延,但从未表示不予支付。由于公司也算是一个较大企业,加之对市场有铺货,对公司日后可能赖帐毫无警惕。2006年11月公司准备将本人调离市场,本人在市场交接完毕无误后,要求公司结清前期所欠工资,公司不允,声称由于人员调动帐目已乱。必须先辞职才能对帐结算,本人难以接受,于2007年2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随后又起诉至法院,在历次庭审中,被告先是辩称本人申诉已过时效,请求法院不予立案均被法院驳回。仲裁庭审时其辨由是认为本人属于停薪留职,但又拿不出任何证据。仲裁调解未成,以本人请求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请求。本人不服上诉至法院。庭审中被告推翻了自己先前的辨由,改辨由为本人是擅自无故离岗。本人则提供了(1)当初的经理授权书(2)交接市场时双方签订的交接备忘录(3)恢复工作时公司发的上班通知等证据。以证明本人停职是公司行为。指出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任由员工无故离岗8个月而不予处理,对此类行为本公司更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对方的辩护理由前后矛盾难圆自说,显然是在抵赖狡辩。而本人所提供的三份证据足以形成证据链,证明本人被停职调查是公司行为。况且即使本人的证据不足以支持本人的主张,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之规定。也应由被告负责举证。但法院最终以没能及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请求证据不够充分为由不予支持。本人实难成服。特别是法院对本人证据链中关键的2号证据只字不提令人生疑。本人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5、6条之规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申诉,但不予立案
本人已经上诉到中院,但结果是维持原判,后本人将被原审法院隐匿的证据(2)作为新证据又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样被驳回。但值得注意的是高院对新证据同样只字未提
我的亲属李某,今年三月份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原因是避让一辆越野车,撞上了路边大树,一审法院也认可这个事实。当时车辆中乘坐三人,有一人重伤,车辆当时是套牌行驶。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宝山交警支队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并扣押了李某的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出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 1
劳动争议我已胜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不予立案,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9年5月份被某公司在有效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后来我去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判决我胜诉。裁决书在九月二十二日也已经送达原公司。 然而我拿着一审终局的裁决书却无解!去原公司里协商赔偿的问题时,原公司却说要起诉,到今天都没见他们去上诉,要是原公司要上诉的话,到现在也过了三个月了,应该是过了期限吧
最近有一起刑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然而,法院一审判决时却认为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故意杀人罪定性不当。受害人不服,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检察院不予抗诉,理由是法院的判决系认定罪名不当,但量刑基本适当,故不支持受害人的抗诉请求。 请问
我有个民事案件,诉讼状已经送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人员提出条件要我接受,否则不予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找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我的民事案件有两个被告,第一被告法院同意起诉,第二被告是政法系统内部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我说,不要起诉第二被告同意给我立案,否则不予立案,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
我的民事案件有两个被告,第一被告法院同意起诉,第二被告是政法系统内部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我说,不要起诉第二被告同意给我立案,否则不予立案,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找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有律师告诉我申请复核,没有回执单我该怎么申请复核,是向福建省法院、检察院申请复核吗?应该委托律师办理才有效果吗?谢谢!
我从2003年到现在一直申诉,省法院、检察院就是没回复,我认为他们连看都没看申诉状,或者对冤、假、错案不敢处理,因为他们要处理很多人,得罪很多人,所以就用不理不睬、不给回执单来对待申诉是吗?
连续三次被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能自动立案并移交经法院吗?
连续三次被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能自动立案并移交经法院吗?此案被告是做非法项目的,当上法院的时候原告人是当初去公安局报案的人还是公安局?去公安局报案的人如果是原告的话那么他也是做非法项目的法院查证判决的时候没有对原告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