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虽没文化,但会写自己的名字,老人去世后留下一份由继承人朋友代写的代书遗嘱,名字也是其朋友代签的,上面在老人名字上按有手印,但手印与我提供的手印明显不符,在质证时,我问哪只手指印,见证人支吾没说,法官也没提出疑问,当我提供由公证处提供的右手食指印时,法官又要求我提供两只手手指印一一做鉴定,公证处和民间都知道按右手食指印,除非没有右手食,没有常识怎能写代书?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遗嘱有效吗?法官这样要求对吗,中国法律在各个地区各个部门是不是以当地法官为准,我该怎么办?
我父亲和母亲都已去世,父亲生前找人写了遗嘱,说是房子由我继承,遗嘱上没有我父亲的签名,有我父亲按的手印和盖的章,有代书人的签名,但没有做公证,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我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他们在父母离异以后判给母亲,对我父亲也一直未尽过赡养义务。现在我想把房产证变更成我的名字,可是公证处还需要我
我父亲于去年11月份去世,由于我父亲不会写字,所以在病危期间有我母亲做了一份代书遗嘱.由我父亲口述,母亲写.遗嘱有两个公证人,一个是我(妇女关系),一个是我表哥.遗嘱有我母亲和两个公证人的签名,有父亲的印章.遗嘱内容说我父亲名下的一处房产为我母亲所有.此份遗嘱在我父亲生前没有经过公证,请问此份遗嘱是否有效?能否凭此
2010年12月1日,母亲委托律师代书遗嘱,其中遗嘱内容中有一条:“其名下的所有财产由大女儿,三女儿和四女儿共同继承,其二女儿无任何财产继承。。。。。”请问这样的遗嘱是否能够成立?
老人有2个儿子,小儿子早年丧生,老人生前在有轻微老年痴呆的情况下,找公证处立了医嘱把其所有财产房产留给其小儿子的儿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立的遗嘱是否有效。立遗嘱时思维尚且清楚,而且当时与公证的人聊天,公证处工作人员也并没看出其有老年痴呆。所以当时立遗嘱时也没有另外再找证人。不知道这种遗嘱是否是有效的。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单身母亲,近期准备再婚。因为长期身体状况不好的原因,之前我就已经立过遗嘱(没有进行公证):指定将我个人的所有财产(主要是房屋、证券)仅留给我唯一的女儿(已成年)全权继承。请问律师:我再婚以后这份遗嘱的内容还有效吗?是否需要重新拟定一份新的遗嘱呢?渴盼能尽快得到您们的指导和帮助!谢谢
爷爷立了一份遗嘱,内容说房屋所有权归我爸爸一个人所有。但是遗嘱被爸爸几个兄弟抢去,我只剩复印件和现持有遗嘱人的本人录音{录音内容是他承认遗嘱在他那里}。如果打官司,遗嘱有效吗? 完善证据是指哪些?这个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遗嘱权利人在一个法定继承人不知情前提下与其他法定继承人订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权利人在一个法定继承人不知情前提下与其他法定继承人订立的遗嘱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