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05年为朋友担保贷款4万,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收到法院传票说我朋友还没还钱,说我和其它2个担保人都有连带责任。贷款人和其它2个担保人都没收到传票就我收到了(主要是那3个人搬家了但是人都还在本地也能联系上传票发以前的地址都没收到),开庭的时候就我去了 ,但是法院那边说就我一个人来了开不了庭,过了3个月了就
一个身为法官的女婿,伙同其妻以借钱的名义借了他丈人的钱,(注:继女,其生母生父已去世),但当时没有借条,只有银行的汇款记录,怎么办? 律师会因为其是法官,而有所顾虑吗?
2009年3月,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2009)西民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书判被告段晓朋支付我50000元借款及利息及受理、保全费。后因被告段晓朋在外地,公告送达。 2009年7月,我申请立案执行判决。在审理中已查封有被执行人一套房产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在明知该房内居住人是租住户的情况下,曲解法律,拒不执行,使我的合
一方在外打工,因某些原因无法出席开庭。己传过一次票。而法院说起诉的时间就要过期了。我该怎么办。是不是他不回我就不能离了,要是对方过个四五年才回呢
我的专利号02251434.1,多功能保健药睡枕受到“黛富妮”和“睡皇”公司仿冒侵权,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副处長钟兴子与不法企相勾结,故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枉法栽定被告企业只二项技术特征与我专利相同,而专利有三项技术特征,被控物二特征与专利相同,故意枉法栽定不构成侵权,公然屁护侵权者。因此,我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
婚后财产纠纷问题:女方由于家庭暴力上诉离婚法院给予支持,但是没有解决财产问题(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起诉讼要求解决房子归属权问题,女方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女方个人财产,一审判决房屋归女方(期间男方提供一些借款欠条,声称都是婚姻期间借的,但是女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女方签字等证据,男方只能提供欠条并且说着借的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已经在劳动仲裁仲裁过,但是由于被告不服其中两项(仲裁中共有5项请求)上诉人民法院,经法院审查驳回了被告的请求,但是法院下裁决书时只对那两项作出了裁决,没有提到仲裁其余的3项。由于被告在法定时间内没有执行,现在我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法院说法官裁决书没有把仲裁那5项都写上,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