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购买一套二手房,只差过户这一手续。我现在要购买一套二手房,只差过户这一手续请问现在房主的此套住房为与他人有财务纠纷法院判决给他的,房产证上的时间距现在不足两年。 新政策发布购买满两年的房产再次出售不需交营业税。 我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交税? 我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四、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 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 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 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 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这条规定是否适用于我要购买的房产?现房主是因财务纠纷抵债来的房子而且是通过法院判决得到的
我购买二手房,是已购公房,已购公房的营业税分界线是两年,这个两年是以购房合同为基准的两年还是以房本上
买了二手房是已购公房,房本时间是2007年8月,不到两年,但是购房合同上是2006年8月,已经过了两年,收营业税是以两年为准,中介说这样的情况可以不交全额营业税了,是这样吗?
准备在年底前买二手房,根据优惠政策,房证不够2年的,会收营业税,那么这笔钱是有谁出? 现通过中介了解到,业主是实收,按照中介说法,营业税就是买房者出。但上网了解到,营业税是有业主出。想知道法律规定由谁出?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通过中介)约定是由卖方缴纳营业税,所有手续都已经完清,房款已经付给卖方(只剩下最后1000元左右的没付了),在过了大概40天以后,我拿着收费单据去房交所准备领房产证,但这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营业税他们少收了,他们说本来应该收40万*0.55=2.2万,而我的单据上收的是4万*0.55=0.22万,差不多少
我在2005年花十六万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没有办产权证,一直到今年2010年才办了该房屋的产权证,现准备去办过户手续,听要先交营业积,我去定税时,地税局是按交易价二十万定的税。我想问的是,我是2005年购买的房屋,政策说五年以上的不用交税,这五年是按什么来计算的?若要交税,地税局按二十万定税是否合理? 契税与
今年8月份买的房子,9月底卖家在过户申请书签的字,我们在10月8日在申请书上签的字。11月初,中介忽然告诉我们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说长安区房管局从10月1日起开始征收营业税个税,我们该怎么办,希望尽快有律师帮助我们。
我想卖房,房龄2年,阳泉这里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是按评估价与买入价的差价计算,我买卖合同的买入价是14万【不含配套费及装修费用(6万)】,现在我想卖26万,阳泉这的计税基础就是26-14=11万,不扣除我交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6万元。 但是我的卖出价26万里包括这6万元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样的话,我岂不是多交了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