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较一个很刺棘手的问题:
1、婚前我父母说给(赠予)我二十万元买房,只有口头说,没有书面文书。登记后的第二天男方从我父母那儿拿走了准备好的这20万交了购房首付。 如果有对方的录音证明,对方承认这20万是父母给我本人的,离婚时会不会从房子估价中扣20万先给我个人???剩余的再分吗???
(备注:父母赠予‘我’这20万说的这个话,一直没直接给对方说过。父母一直都是给我说后,我又转告给对方说:“我父母给‘我’20万元买房”。有录音证明对方承认20万是给我的!这样的赠予有效吗??????)
2、登记后,举行婚礼前,我父母又给我了5万元买嫁装(父母指明是给我的)部分用于买嫁装,部分用在房子装修上了,这属于共同的呢,还是我个人的???
3、我对象在登记前攒的4万元钱,登记后一个月,举行婚礼前,购买了车库.离婚时属于他个人的,还是属于共同的呢?
4、车库的增值部分和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请问:以上的房子、嫁装、车库如何分割给本人??如女方买的嫁装必须自己带走吗???
以上问题,能不能分别具体的分析一下,谢谢!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认定?
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如何认定? 1、婚姻存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我和我老婆结婚4年了,有一个孩子,3岁了,婚前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婚后一直居住,婚后基本生活来源都靠我,目前存款有30万,因为感情不和,现在我想和她办理离婚手续,孩子由她抚养,我付抚养费,请问我怎么能拿到这几年我自己挣的工资,和我的房子。
08年我和老公一起购买的一辆轿车,当时为了上外地挂在牌照,车主姓名挂在我母亲名下。现在我们要离婚了,但对方不肯分割任何财产,请问这辆车是否可以算是我母亲的车。而且对方扣留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我上法院如何提起诉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呀,急!急!急!谢谢!
你好,我表姐与姐夫结婚近十年 有一男孩6岁 姐夫在外搞外遇 已经有三年时间 期间还借给那个外遇4万元钱 表姐是最近才知道的 为了孩子一再忍让 只要姐夫悔改 表姐就不计较以前 可是姐夫不知好歹 一再犯错 如今也同已离婚 只是以没钱为由 不想给表姐任何补偿就离婚 家里婚后有一辆价值3万元左右的面包车 是婚后买的 家里住的
我在婚前付首付10万元购买了一套价值48万元的房产,贷款20年,月供2300元,现已支付2年按揭,首付款和按揭款均为我支付。当时因考虑后来要取我老婆的住房公积金,因此署名为夫妻双方。现我要跟我老婆离婚,有以下问题: 1、此房产是否应算作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不算,离婚财产分割时,按法律规定,对首付、按揭、
我有一朋友由于受不了老公长期的家庭暴力和赌博等不良嗜好想要离婚,因为房子是婚前的拆迁房自己贴补了钱买的,是我朋友出的钱,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婚后一直是她还的贷款,因为她老公一直没有工作的,直到去年经她介绍才去亲戚那里工作,但是上班后还是吊儿郎当,酗酒等恶习变本加厉,所以离婚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如何分
您好,请问婚后19年,财产该如何分割? 具体情况是:92年2月结婚,婚前财产是县城16间瓦房,8间新南房8间旧北房,8间旧北房临街,整体房院长21米,宽20米。婚后婚后和公婆一起住,夫妻开理发店还债务3万,94年开始经营家具店,公婆帮忙。 98年在原房子的地基上盖楼2层500平米,原来16间房子都拆了,旧料给了大姑子。
我是女方,我们结婚三年,现在双方想离婚,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如果离婚我能分割家庭财产吗,是不是平均分配呢,希望能得到帮助
夫妻离婚,男方有外遇,关于财产分割、女方能否多获得补偿、及取证的问题
1、如果因男方有外遇要离婚,男方是否需要付出较多的财产。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出轨,网络聊天记录算吗。 2、夫妻共有财产是夫妻双方平分还是夫妻加孩子三方平分,孩子已满18岁。 3、有多套住房,有商品房及小产权房,是不是写了谁的名字就是属于谁的,还是都算共有财产?是不是不按当时买房谁出的钱计算。 4、如果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