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一栋门市楼,三层,邻居的房子和我一样。他有个后院。我后窗以外就是他的后院。现在他想在后院盖个三层钢构的楼房,要紧挨着我的后窗户,要影响到我的采光和通风了,和他交涉过程中,他说法律只保护住宅的采光通风权!可我在网上查到只要是不动产就有采光通风权,在此特向您请教:我过法律有没
我家是回迁户,要得是一楼门市,开发商在我家后窗盖了二层厢房楼档住我家两个后窗户,两楼间距4米,厢房长16米,光线很少,当地设计师说门市房没有采光权,请问对吗?
我家居住于一幢建于八十年代的六层建筑的二层,东西朝向,两间卧室和厨房朝西。大约在99年,距我家窗户不超过20米的西边建起一幢高达二十余层的银行高层建筑,从此,我家的卧室再也见不到阳光,有时甚至白天也要开灯。因为照不到太阳,冬天房间里既使有暖气,常常也感到十分寒冷,厨房玻璃上终日结着厚厚的冰层。在那个年代
两位老人在新疆省塔城市额敏县的一栋平房内住的很开心,但是就是有人在房前盖了一排楼房。所以彻底的挡住了两位老人房屋的采光!这栋房子是在两位老人的子女名下,只是两位老人在居住是否会给合适的赔偿?因为一排楼房是由县上所盖的,我们都去县上找过,但是送去的文件被打的回来,无人理会!我们该如何解决? 该如何要求
我是农村的,03年的时候村里欠了我点钱,就用大队的房子抵债了,可是我住进来以后,发现住的那个屋子被网通公司的电话机房把整个窗子都遮挡住了,只是到中午的时候才能进来一点阳光,半个小时就没了。找了公司几次,可是领导说他们已经和大队协商完了,叫我找大队。请问:大队应该每年给我多少补偿呢!
当时转让店面的时候说的很好,要我们有钱了再给他,所以给他一部分钱之后剩余的打了个欠条,欠款1万5,现在快过春节了 他非要我还,我的确也没有钱,转过来之后生意一直也不好,当时转让也没有转让合同,什么协议也没有 ,只有我给他打的这个欠条,我想问下这样的欠条受法律保护吗,我现在没能力偿还 他如果去告我的话 ,我
我们这里正在棚改,我家是门市,现在已经拆完盖完了,该分门市了,当初说是原址回迁原来挨谁家还一样,可是到了签合同的时候给我们分的门市应该轮到我们的是100多平的,说我们原来的门市小不给这个大的,要往后排这个合理么。
我家是1994年修建,座东向西的二层楼房,东面有6个窗户、南面有2个窗户,西面有2个窗户,西面距108国道8米左右,中间是信用社的菜园地,东、南两面都是信用社才购买的12米宽的土地。现与我家西南角相邻的信用社,正准备在相距我家东、南两面3米处新建五层高的楼房,用西面菜园地停车的车库,且新建手续齐备,在这种情况下,
你好,我是兴安盟的,我买了一个一带二门市,上面还有三层。但我们一带二为内楼梯,内楼梯在我们一带二室内。现在开发商要很多公摊给面积我们,请问何不合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