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号我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押二付三,租房合同上也并未写明租期多久,不过写明了我预交了1000的物管费,已住4个月,现在要退房、第一次房东直接承诺退,要我三天内搬出去并打扫干净、之后便拖着不愿见我、并称自己外出旅游、等她回来再正式算我退租时间,只愿退我2个月租金、租房时的2000元押金和剩余的物管费都不退
也不是要退我两个月租金、是把他回来并见到我的日子算成我退租的时间,我都搬出来一周了。
2015年3月12日下午2点去看房交了920元,押一付一。从3月16日算起。12日下午晚5点打电话给房东因工作原因想退房,不打算租了,求退钱。房东不退,自己也打算赔偿他一点精神损失费。他不肯,一分都不想退。后来看了合同发现有很多问题,是可以退的。如下: 1.合同上写了租期为半年。日期是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5年3月16日止
有人租了我的房,结果欠了一万多元,想向他要的时候结果跑了,找不到了,现在想写一份起诉状提交给法院,起诉状怎么写呢?还有具体有什么解决办法?
请问房产中介在将房东房屋承租给我后因财务经济无法按时给房东交钱造成房东要求我搬走,且租金无法退回,应该如何处理?房东是否有权单方解除与中介的合同并要求我直接搬出?
公租房使用权:夫妻生育1子,因女方出轨,离婚后,女方与他人同居并生育1女,现又同他人分居后对现男方(离婚后带儿子生活)提出公租房使用权要求,请问如何处理?
律师好,我想咨询个租房押金退返纠纷。由于对方有证据证明我保管过押金条,但我不能证明条子还过他了,他现在说我已经凭押金条把钱拿走了,因为押金条在他手上,我有什么办法能证明清白,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我拿钱的收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