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9月进入一家单位工作,到2007年5月单位才与本人签订了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2008年5月又与本人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明年5月份合同就到期了,本人不想再与单位签订合同了,能否得到一年一月的补偿。
我已经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签订了6次固定期限合同,就是从2008年1月开始也签了3次了,现在要退休,他们不管了,这样合理吗?我从2004年一月开始在中企联工作的,到目前工作了7年。我该如何交涉这个事情?
我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当我提出申请后,公司领导却让我与另一家兄弟公司签了固定期限合同。我现在很后悔,是否可以起诉原公司?
齐律师:请问我是2004年1月1日签订的第一次劳动合同 当时是一年一签订,2005年1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又分别签订了两次,2007年1月1日又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2011年1月1日 又要签订3年的合同了 ,已经是5次了 单位说2014年1月1日 才能和我签订无固定其合同 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新劳动法2008年之前我已经签订了三次合同 是
我家做建材生意,现有一客户有我们十多万欠款无法偿还,现在打算租赁他的场地做生意,只是这个合同该怎么拟定不懂,想咨询下律师,求帮助。
我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09年签的,工作12年, 企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老板只给3个月的经济补偿,我不同意,他说是劳动局讲的,从08年计起。 我去劳动仲裁,仲裁也讲是08年计起。因为劳动合同法在08年出来。 仲裁员讲,找不到08年以前的工龄也算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请问,是那条法律依据,请列举?
在政府机关单位内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和正式员工薪资福利和奖金待遇有那些不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工是否能享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薪资福利?我爸在汕头市仲裁委员会里当了十几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一直没能转正,每年年底拿的奖金一直比正式员工低很多,有时甚至没有奖金,类似这种情况能否要求提高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