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的孩子(女孩)今年16岁了,是非婚生子女,没有妈妈,未落户。在2010年人口普查时申请落户,并向当地计生委缴纳了15000元的社会抚养费,又拿着出生证明及办事处的相关证明去派出所落户时,户籍处的工作人员要求我弟弟再做DNA鉴定,请问除了做DNA鉴定,还有其他更简单可行的办法吗?
我们老两口子,是黑龙江农垦退休工人,男63周岁,女61周岁,两个子女都在上海工作,已在上海结婚落户,我们想申请投靠子女落户,如何办理
我的女儿三岁了,想借助今年的人口普查给孩子落户,可是到派出所问,人家说要计生办那边开证明,计生办说要先到村上开证明,计生办以为办事人员说和我有同样情况的一家罚款是1000元,但要先回去村上开证明来,到村上开证明的时候,村上说他们这边罚款2000元,计生办罚款6000元,再次去计生办时,计生办站长言辞犀利的说:“
我和他已经离婚八个月了!当时考虑到我离婚后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就把三岁的女儿判给了他,我现在想把女儿要到我的身边!有可能吗?
我是新疆的 我的父亲姓高 但是我们有维族血统 所以我的身份证名字是用维族名字 现在给孩子起名字还是想姓高 可是医院和派出所说必须遵循我的身份证的名字 不可以给孩子起名姓高么 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么
我有个朋友从小父亲就打她,很厉害,和母亲关系很陌生,她考上了大学之后也没有给她读,她和家里人的关系很不好,她现在离家了,但是父母亲找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就得听自己的,死活都得我们说了算,她想要通过法律希望他们不要找她的麻烦,但是父母老了还是会尽到赡养的义务。
我们家以前是宁夏的户籍,后来我们搬迁到新疆伊犁新源县那拉提居住,已经20年来,我们老家的户口被注销了,无奈之下我们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大队的常住户口,今年我们办理事情的时候政府要大队的证明,我们去大队要证明的时候,大队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户口在大队的户册上没有,大队也不承认我们的户口,我们怎么办
在孝敬赡养父母这个问题上,我们做子女的有义务承担,这也是从责任吗
我想请问下在孝敬赡养父母这个问题上,我们做子女的有义务承担,这里能涉及到责任吗、在这个问题上义务与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他们能相互挂钩共同使用吗 只要我们尽到义务了,而后面的就不会发生责任问题了
我是上学期间,将户口转入我姑姑家的,已经10年了。现在姑姑家要拆迁了,我已怀孕,我是否可以将我孩子的户口也落在我姑姑家呢。在姑姑家,我有单独的户口本儿,户口本上写的我是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