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一个妹妹,在两年前受到犯罪人的伤害,最后法庭判犯罪人强奸未遂,两年有期徒刑. 但是现在犯罪人出来后,继续骚扰恐吓受害人和其家属,这种情况改怎么办 法律有解决的办法吗?怎么才能保护她们的安全?
强奸未遂,被害人在逃脱的时候受伤,请问这样被害人能得到多少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我表妹因为读大学了,放假到浙江来游玩(爸妈都在这边打工),准备买票回家读书时,因为不知道在哪里买票就问路,然后有一个人就说,他正好要去火车站,就带他一起,表妹就上车了,但是他没有带到火车站,而是很偏僻的地方,企图对她施暴,表妹发现情况不对,选择了跳车,并且找人求助报警了,在跳车过程中受
强奸案发生地和被告人居住地不一致,可以事发地起诉吗?刑事附带
强奸案发生地和被告人居住地不一致,可以事发地起诉吗?刑事附带民事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涉嫌强奸。录口供我承认发生关系。但他自愿的。我朋友当时在场可以作证
涉嫌强奸。录口供我承认发生关系。但他自愿的。我朋友当时在场可以作证。取保候审出来一个月了。现在公安局又到检察院起诉。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一段视频。只能看到小腿跟姿势。看不到女方脸。俩天以后公安局要我去检察院。这个案件有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