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们大家好,我是一名基层社区干部,我主要从事主管社区综合治理、普法、司法调解、安置帮教、信访、出租房屋管理、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工作,我在基层社区工作十年,我所在社区外来流动人口多每年达1万人之多,辖区平房多,出租房屋多,外来流动人口法律意识淡薄,我想以我本人名义成立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和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请我我这样做可以吗,是否需要办理手续,是否妥当,希望各位律师提出你宝贵建议与对策! 此致 敬礼!
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来成立公司,在该合同上加盖公司,请问合同有效吗
我以个人名义与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过了两个月新成立公司,并在该合同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签订日期是10月1日,但本公司工商成立时间是12月5日,请问这样处理行吗,是否合法?谢谢了!
法律援助的仲裁结束后要给律师写个评价吗或者给援助中心写个反馈信息
如题,我的法律援助的仲裁已经结束了,当初援助中心好像给我了一个表格,没有细看一起给了律师。现在案子已经仲裁结束,感觉要有个反馈信息之类的东西吧,律师也没有跟我说。仲裁结束了还有什么要做的呢?
我是一个网页设计师,一家公司找我所在的公司做网页,(其实是我曾经的一个客户口介绍来的),后来那家公司觉得我们公司的价格太高,就让我私人给他们公司做,如果我以个人名义做了这个设计,并以个人名义与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请问我违法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成立前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专利,公司成立后是归个人还是归公司?
我与另一人商议成立公司,在初创期时并未实际成立公司,只是以一个公司名义(本名称后来注册公司未通过)招人进行研发工作,在初创期本人参与研发,他只提出了一些建议;产品研发成功后,用本人名义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然后成立公司正式运作本项目(新公司还有其他项目一并运作),本人为新公司的小股东;现在想把这个项目单
上月,和同时成立了一个汽车贸易公司,从事新车销售。 当初同意由一位经验丰富,人脉广一点的人作为法人代表。 现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那位法人现在打算自己搞一个担保公司。用我们公司的名义, 我不同意,于是他就提出解散当前公司。 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们是四人合伙。合伙协议是甲方(法人代表)乙,丙各出资5万。丁方
我是基础社区一名从事法律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普通干部,我接触的民工一年可以有1万多人特别多,我想以个人名义建立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为辖区居民及民工办点事实,咋么操作咋么办理!
现在有一个项目,需要和别人合资成立公司。现在我自己有个公司,我是以我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还是以我现有公司进行投资。税收方面的区别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