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08年10月结婚的,在婚前他贷款买了房子首付22万,还贷是08年9月份开始的,婚后我们钱都放在一起还贷共同还贷的,我在婚前自己存了些钱,在装修房子我都拿出用了,一共大概10万元吧!和他谈过办房产证时把我名字加上,我觉得这样公平些,盼着盼着办证时候终于到了,我去民惠地产去办时要求他们把我名字加上,他们要了相关资料说是到时可能要我们一起去签字,我说好,就在等待中,可是这两天房证下来了我拿告知单去取才知房证只能写一个人名字,我就不解了问他们为什么不通知我们,他们说通知了,我回家问他,他说他们就问是不是自己还贷款,他说是,我要求从办房证说是共同财产他不同意,他说他自己还贷,我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婚前男方自买的铁路福利房,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婚后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 那如果夫妻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以后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离婚时我有过错,对方是否能分房产 谢谢
我想咨询如果我现在想和我丈夫离婚,在当出三年前老房拆迁时国家补助的每人45㎡平价房我是否可以要回,现在以用买新房我是否可以要相应的房款,还有当时拆迁时的国家关于个人的所有补助是否能要回。(注原老房户主不是我丈夫,是婆婆名,现在新房也是婆婆名)。如果我可以主张我那45m2的权利,我的那45㎡如果折合现金是按购
我跟老公结婚10年,在06年时买的房子,可是房子的所有全部是对方父母全付的,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是否能分割到房产呢,能分到多少呢?这是如何分配的呢,谢谢! 房产证名字是我老公的名字。父母偶尔同住
我和他有过两年的婚姻,当时的住房是他单位分给他的,不久便用我俩的工龄买下了,买房时用的都是他的钱,房产证在他的名下。离婚时对此房未做分割,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是这样写的:“现住房由男方继续租住,女方住房自行解决。(已执行)”因为买房时也用了我的工龄,所以,朋友说我可以与他分这套住房,可是我与他离婚已十几
拿了结婚证之后买的房子,首付是父母付的,贷款是我还得,房产证上就只有我的名字。离婚的话房产是不是属于一家一半,那我父母就什么也没有啊 。(父母和我们住一起)
我奶奶后找了个老伴在一起有7-8年了,在第5年时在那个爷爷的老家买了房子是以那个爷爷的名字买的钱我给出了一半,买房子时我奶奶和爷爷还没有登记结婚,买完房子的第2年登记结婚了,还有他们一直都是我在养那个爷爷没有儿女但是兄弟姊妹很多,我奶奶的儿女也没人管她也包括我的爸爸,现在这个爷爷得了脑血栓不能说话,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