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原来从事教育工作(小学教师),1987年由于超生被当地乡政府开除公职,此后就回村务农,但由于户口在原联合校,属非农户口不能迁回村里,所以村里也没有分给父亲土地。从受处分至今20多年中也从未享受教育部门任何工资补贴。由于不是农业户口现在也不能享受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最近有企业在我们村里承包土地建厂,村里每年把土地承包费平分给村民,按村里规定父亲没有农业户口也没资格享有。 现在我父亲已经将近60岁,从1987年受处分至今不但不能享受教育部门任何补贴自助,没有一分土地,也不能享有一点农村医保社保,也不得村里人人都有的土地承包费。请问各位法律界人士们,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父亲应该怎样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如题。我父亲内退很久了,当时协议是写每月领取480,现在当地最低生活标准都700了,请问有什么权益可以争取吗?谢谢您的回答。
爸妈的老年生活需要照顾,许多年前我们就提出请保姆,他们不同意,断断续续请来几个他们都被赶走了。因为我们没有与他们在一起居住。现在问题来了,妈经常见发病,(她的病说发就发,我们姐妹曾领妈去心理科,诊断书还在,具体病名我说不清,有这方面的病她不吃药,为此她非常恨我们)父亲每次在妈发病(不是精神病)时都不
我是黄冈事黄梅县的一名教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10月因计生问题被开除公职,请问我的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公职人员超生山东有没有开除的处罚,特别是在六普期间有不开除的政策吗?要是有的话,普查期间孩子还上户口吗?请给予回答,谢谢!
教师因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现已查实,但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党员,不属于纪委或监督局的立案范围,不属于监察对象,请问要对其进行开除,应由哪个部门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