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老公现在正在使用以自有住房抵押的银行贷款一百万炒股,当初我就不答应,他声称炒股亏损他全额承担,为争取我的支持,他自愿在签出离婚协议书,说此住房将来出售他只要求三分之一(但炒股亏损由他全额承担未在其中书面注明);虽然有他的签字,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随时都可能会要求更改协议内容; 2、因其原来炒股将三十万存款赔光,他在离婚协议书中承诺在我老家购置的房产(价值约三十万)未来离婚时归我所有。 3、我父亲一年前去世,留给母亲二十万养老钱,我母亲交给我使用,我也在老家买成了房产,合同是以我的名义签出,目前房产证还未办出。 现在,我们感情破裂进入了离婚拉矩战,因其家属在当地比较有势力,而我是独在异乡,我很担心他以炒股亏损为由转移银行抵押贷款,也想依据跟他的书面协议将老家房产过户至我妈名下,不知道是否妥当?如果我用母亲的钱买的房产,此刻办房产证是否可以直接办到母亲名下?还有,我手上仅有的几万存款可以转至母亲名下吗? 此刻,我该如何保护自己权益,请给予指导,谢谢
在离婚前男方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现在法院已判决其买卖无效。在法律上规定是不分或少分财产,对这种行为不知法院具体按什么比例来分割财产呢?因为我想早点解脱,法院问我能做出多大的让步,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初中学生,在学校发生互相碰撞,我经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由于对方不同意调解,我们上诉至区、市法院后,判决为责任各半,对方应赔偿我1万余元,但是对方现已经转移财产,无法履行赔偿义务,我该怎么办?
我起诉与我丈夫离婚,我们是涉外婚姻,他在上海有一套房子,为了转移财产,他现在不同意离婚,法院对第一次提出离婚判为不离婚,所以,他的房子法院无权查封了,他的目的就是要尽快将房子卖了,然后在中国境内无可执行的财产。请问,我现在如何才能保全这套房子
张三夫妻共有在营运出租车,此车挂靠公司管理,其妻发现其有婚外情意欲离婚,恐其转移财产变卖出租车,请问具体法律程序如何保障女方的利益?
诉讼财产保全如果是在开庭后执行,开庭之前被告就有可能将财产转移,这个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已经失去意义了吗,还有其它方法吗?如果有可不可以改一下?
请问,离婚时一定要请当地的律师吗?要是请的律师帮着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我们是09年3月结婚的,现在因男方关系,我想离婚,我们在婚前有按揭一套住房,名字写的是我跟他的且各占百分之五拾,婚前和婚后都是以他的名义出资的,装修的时候 我也有出部分钱,是在婚前,请问要离婚的话这房产怎么分,还有就是结婚后我一直都没有撑握经济,请问这又怎么办呢?是不是我提出离婚,我就会少分财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