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结婚,但是在婚前我娘家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后来我父母说是不喜欢我老公,所以对于后来国家针对之前土地征用的一切赔偿及个人地基问题,我父母都没有给予我(注明我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我想问下对于国家给我的赔偿及我个人地基在法律上是否有明确规定?我父母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婚内赠与房赠与夫妻中一方所有,未明确标注是私人还是夫妻共有,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婚后我们接受了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在公证书的赠与合同中,只写明赠与XXX所有,中间并没有明确写属于XXX人私有或者夫妻共有。产权证上也只是受赠人的名字。我们给了亲属一些现金。请问这种情况房产属于受赠人单独所有还是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