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我是2008年11月份进的公司,合同签的是2009年2月1日到2010年1月31日。在签合同的时候公司额外在上面写了周六要配合生产部门上班。实际上我们周六请假的话也是不扣钱的,那在我合同到期且不在续签的情况下向公司申请周六加班费和年终奖是否合理合法呢?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我是从9月23号到10月13号请的20天长假,上班后得知部门领导把我9月份的考勤48个小时的周末加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补到事假里,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你好。 公司有对全体员工发布公告说:“每年1月份和7月份将对(在6月份做满半年或者在12月份做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各发放1000元奖金。 现有员工(已做满了一年)在12月份提出辞职,并在1月上旬正式离职,请问此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给此员工1000元奖金?谢谢。
我在广州三元里一家公司上班,面试时,人事,经理,都从来没有提到迟到和请假都要扣除三百元(每天),到出工资的时候才知道迟到要扣三百元,对于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做,还要我想辞职,但公司说试用期辞职也要扣除工资或不结算。 入职后,公司没有跟我答订任何的劳动协议,而且全部员工都没有办理工作证,工
我们公司出去旅游5天 2天是双休日 其他3天工作日算缺勤欠公司时间的 要是以后加班时间加不出的话就扣钱 请问这是否合法?
我在公司是长期白班出勤的,因为工作需要偶尔会通宵加班,第二天休息。 工资结算的时候,公司会从我通宵加班的小时里面扣除8个小时当作我第二天休息的正常出勤时间 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本人05年7月进入公司至今,期间共签过3次劳动合同,最近一次合同将于2011年7月底到期。因为是外地户口,自进公司一直缴纳综合保险。09年上海出台政策凡新签合同外地员工,公司一律应为其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但公司未与我重新签合同。2011年1月下旬,公司突然提出愿意为我办理居住证,可以跟我重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