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均于2000年之前去世,曾在90年代去公证处公证过遗嘱将房屋留给我父亲和他哥哥,但是在祖父母去世后没去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还一直是我祖父母的名字,大伯现在还继续住在该房子内。我父母和大伯夫妻的户口都在该套房子名下未迁出。 现在问题是父亲兄弟姐妹一共有9个,还有在解放前已经送人且已失踪很久未来往的一个,去公证处需要所有人都提供档案证明,但是父亲他们年轻时候还惦记那个失踪的姐姐写在了档案亲属栏中,我们又无法提供该人的放弃遗嘱签字文件,该房屋还能去办理公证过户么?如果通过诉讼继承是否可以避免这个问题?具体流程应该怎样操作?
我家最近准备盖房子,家里有兄妹7个,母亲是继母,有继女一位, 目前盖房子需要集资,但继母和继女不愿出钱,但还要分割家里的财产,我想咨询下这财产最后是怎么进行分割的?
本人父母都于近年先后过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膝下共育有1个儿子(长子)和4个女儿共5个子女(本人为4个女儿中的三女),父母生前和儿子(长子)住在一起,所居住房屋为本人(三女)和大女共同出钱购买给两位老人住的,但房屋产权证上是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的情况是在父母过世后的几年里房产一直都还没有去进行过什么
我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没有遗嘱,现房产证只有爷爷的名字,但是居住地的户主是我,现在是我和我父亲母亲在此居住。我爷爷一共有三个儿子,我爸爸最大,二叔已经过世有一女儿,小叔叔属于残疾人,监护人是我父亲。现在我二叔的女儿过来要我们支付属于他爸爸继承房子那份钱(他父亲在世曾经口头承诺放弃这房子的继承
我岳父岳母现都已经过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属,但在岳母名下有套房产,岳父、岳母膝下共有5个子女(1长子、四女),在岳父岳母过世后,5子女商量想以都放弃继承权的形式,将房子赠与长子的两个孩子,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不是需要先公证继承,然后再去办理赠与。(主要是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办理公证继承该如何操作,
我们家的房子在红桥区是公产房,房本一直是我爷爷。我母亲是农业户口,由于当时的政策子女只能跟母亲户口,所以我的户口也在我母亲这边。现在问题来了,我爷爷和我父亲都去世了,房管所说我母亲是农业户口不能继承,我们全家都已经公正过给我继承没有争议,我是非农业户口,房管所说我和爷爷阁代的必须户口一致才行,所以现
我母亲于六年前去世,父亲于三年前再婚,母亲与父亲共有两套婚后房产,一套商品房是母亲名字,另外一套自建房无具体名字。请问如果我父亲突然过世,这两套房子如何分配?或者我父亲和继母离婚 继母和她子女是否有权分配?现在商品房房贷还未缴清,都是我在缴。我父亲有我和我妹妹两个子女 继母也有自己与前夫的两个子女,男
房子是母亲当初单位的房改房,遇上拆迁拿到拆迁安置房后,拿房及装修都是我们小夫妻俩出钱弄的,父母亲现在的意思是这个房子以后要给我们的,老公把产证名字写上了他母亲和他的名字,并且在房子办理产证时,让他爸爸和我都签字放弃了该房产,他家兄弟姐妹三个,,我想请问,如果以后等到母亲过世,房产证要更名,需要得到其
我继承了我父亲的房产现在有人来要我还我父亲的债务,我想问的是调解时我要还继承范围的债,现在法院将我和我老婆的账户冻结了。请问法院能执行的是我继承的房子还是我名下的所有财产。
老伴已去世,经法院判决将原老伴名下房屋一套判给了我,已在房地局办理了新的房产证。但老伴前妻的儿子拒不交出属于我名下的房屋钥匙,房内还存有大量物品,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此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