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位个体包工头,前2月有个工人在施工时不慎自己把脚割破了(没有伤筋动骨),缝了5针6针的样子,医生说不是很严重,但伤者到现在仍不下床行动。期间治愈费用由我父亲全部承担,但从他受伤到工作停活就70天的时间,我父亲说补给70天的工资,但伤者家属非要我们出90天的工资,请问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我是一名农民 打工仔 在2006年在其公司上班时接电源线被电击伤 导致左手食指第一关节骨软组织损坏 中指稍轻 出院以后公司为我从新安排库管工作每天上班12小时 直到现在 。在从出院以后公司也没有为我做工伤鉴定 我当时也不知道;所以错过了做共鉴定的时间 。 现在公司辞退我 我要求赔偿公司不答应 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二舅于2010年2月份遇到交通事故,11月已确定为工伤。12月底进行伤残鉴定,判定为10级伤残。住院期间所花医疗费约6000多。另外我二舅每个月基本工资为960元,从出事到今天为止,他们公司都没有付给他一分钱,这部分钱公司应该给吗?期间我大舅照顾二舅有三个月没有上班,算不算护理费?大概是多少?有没有营养费等其他费用
我们家修房子的时候雇的工人不慎受伤,导致腿骨折,事故发生后已经积极治疗,年前即可出院,现在想一次赔偿,请问这样达成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是一名私营业主,有一座山,在采伐过程中,有一名伐木工被大树砸伤头部,存在骨裂,轻度脑出血,他是临时工,计件的,无劳动合同,我承担医疗费用了,日后还需要怎么赔偿?属于工伤么?治疗后还需要怎么赔偿?需要工伤认定么?这种轻度的,大约要赔多少?谢谢您 仅仅干了两天,头部轻度骨裂
我因工作修车把自己碰伤,很严重,经治疗现在在家休养,还有后期治疗,应该不会留下大的后遗症,现在单位答应按照工伤的赔偿全部给我费用,请问这样不再报工伤可以吗?
我是《公司一》的职工,于2011年1月4 日凌晨1 点多 在工作中 被机器 碰伤两只手 左手 拇指离断其余 也都受伤 右手 无名指被碰掉一块 除 大拇指 和食指 以外 全部 受伤 《皮肉模糊》 后被厂子送往医院治疗 《将离断拇指相接 但并没有治活因此 已被截掉》 右手 无名指 少了 一块 已经 没有了 其余 手指 可能
2010年9月14号中午,我爸爸的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坠落事故,所幸的是工人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受伤工人提出赔偿2万元,房东出了一万,剩下的房东说由我们承担,在这里需要跟您说一下这个是私人房屋建设共7层半(包工不包料)工程主要人跟您说下房东的房子→我爸爸承包→再承包给包工头,所有工人都是包工头请的,现在出了事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