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班在小区的混合车到靠右行驶,道的右边停着一辆广本,当我行至他的车门处时他突然打开右边车门,在我没有任何防备时撞在了车门上,到倒地受伤,我的摩托车有行车证是2004年初检至2010年7月18日的没有牌照怎样则任认定,我应占多少
我爸和司机晚上拉货后准备回家,路上有事临时将车停在路边,司机留在车里,几分钟后一个醉酒开摩托车的人撞到车后,抢救无效死了,当时停车点附近没有禁止停车牌,也没有停车位,车子尾灯也亮的,现在对方家属叫我家赔钱,我家上次车子出过事赔的欠外面很多债了,现在根本没钱赔了,砸锅卖铁也顶多拿出一万多了,他家说不赔
我开了电动车去一五多杂货批发市场,里面车多人多,一高顶棚停在道路右边,一小朋友从副驾驶位下车从车前跑出过马路,刚好我经过,因路窄,高顶棚挡住视线,小朋友直接撞在我的车上,我急时刹了车,人只是刮伤,后交警处理电动车负全责,理由就是因在市场内,其它因素根本不管。请问这种处理是否合理,依据哪一条。
晚八点十分左右,由于路灯昏暗当时那个十字路口无红绿灯,视线不好,一醉酒行人横卧在刚过十字路口的由北向南的超车道上被我车撞伤,我采取紧急措施送医院及时抢救,并及时报警。且该行人也有开车他的车停在由南向北的马路旁边,请问责任怎样认定?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猝死,但员工是顶替其兄工作了5年,领工资也是签其兄的名字。现在没有东西证明他是该政府的员工,请问?这样可以判定为工亡吗?是的话要怎么去认定?
因为他骗了我4,5年我无法信任他,让他写下保证书,并在里边写明欠我的钱数,他说如果还不上欠我的钱,就用他父母的房子做偿还物,并签了字,如果他父母签字按手印后是否有效?如果离婚此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需要公证?
本人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一楼为铺位,共三间,二三四楼为住房,每层一套,我现居第四楼,铺位出租,由父亲收租金,作他个人的生活费,土地使用证写的是我们三兄弟的名字,我现在想分家,三兄弟每人一个铺面和一套住房,可两个弟弟不同意分家,父亲对此事又不管,叫我们兄弟协商,我该怎样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