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我是男方)结婚有三年了,父母已经去世十多年,我和女朋友是2007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结婚以前自己使用商业贷款自己购买商品房一套,商品房购买签订时间是2005年,婚前我给女方写了说明—“我们结婚以后每个月的860元贷款在任何时候都是我自己偿还”现在我们因为性格原因我两人都提出离婚,我们两人也一直没有要小孩子,没有买汽车,只有我购买的商品房一套和结婚时她买的家用电器2007年结婚时有3.85万元的只用来结婚的债务,现在有当时结婚帐本和借条。现在按新婚姻法我们的财产会怎么样分割呢?谢谢您指教。
为感情不和的问题决定离婚 男方打算要回彩礼钱10000元人民币,我方有新买的家具价值20000人民币和陪嫁的嫁妆价值一万余元男方声称我要想要回家具就要把彩礼10000元和结婚戒指还给他的这个要求我可不可以告他成功率高否
我婚前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结婚四年后我卖掉婚前的房子又购置了一套房,我现在想离婚,请问现在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要求分割财产她有权分割吗?(备注婚前的房子是我父亲的,此套住房是卖掉婚前的房子购置的?孩子与房产有关吗?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是对个人的赠与。如果分割是怎么分割?如果现在补书面协议的话有
各位律师好,下面我把情况进行描述,希望得到各位律师的准确答复,谢谢。 我与妻子结婚两年零三个月,现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我们在提出离婚之间进行过沟通,女方觉得是我逼迫她离婚,而事实是我想解决婚姻间存在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导致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在女方咨询我是否对女方有感情的时候,我回答“由于经历
我想咨询下关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家里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儿,20岁了。结婚头几年我们一直在租房住。男方做过几次生意,但由于赌博,几乎没有给家里任何补助。我在九二年用自己的一点积蓄开始炒股养家。 后来,我们一家一起搬回到男方母亲家住。家里除了我们一家三口,还有男方母亲和男方弟弟。
离婚时,法院判决平分财产,财产之前全部由女方保管,女方在法庭同意平分,但就是不给男方钱。男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怎么做?这个强制执行怎么理解。
我和丈夫结婚7年了 现在丈夫可能在外面有人他向我提出离婚 但是钱财方面都是他妈在管理我不知道家里是有钱没钱 丈夫说离婚什么都不给我我想咨询下 如果我们离婚了我能得到财产吗
本人正协议离婚中,对于夫妻共有存款被女方私自挪用去购买她个人的保险费数千元,对于这部分钱在财产分割时该如何清算?可以在给对方分割应得财产时扣除吗?
您好,夫妻离婚,现共同财产(总资产48万左右,包括现金存款和房产、汽车、家具、家电等),我想得到20万,这个要求合理吗?法律支持吗?(小孩随女方,我支付抚养费)。急盼回复!
我和老公结婚9年, 有一女,结婚后5年买的房子,当时买房的前公婆出了12万,我们自己出了5万,现在房子可以卖到46万,现在老公有了外遇,他申请离婚,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财产?谢谢
我们有一套房子是以他父亲的名义购买,但是完全是我们出资。他继母现在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这套房子。请问会怎么判决?他父亲从始至终都承认是我们购买并长期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