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2002年登记结婚,我2004年出资买房,只赠与儿子的,房产证也只有儿子一本。2005年女的户口迁进来并举办婚礼。现女的要离婚分房,她没出一分钱却要分房,我气得真要吐血。那女的要是结婚离婚几次,不是骗人钱财吗。现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第八条(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已经实施了吗?谢谢
谢谢各位律师。你们的回答中提到“能证明赠与一方”、“有明确的赠予的证据”具体指什么?我在当时购房前只与儿子签过《赠予书》,由我与儿子签字盖手印的,写明“我2004年出资买房,只赠与儿子一人”,但未公证过,有用吗?在法院离婚判决时能否起作用?
不是同一个地方的,结婚后,女方的户口还没迁移到男方这边。因为土地被占,享受政府按人头分房子,结婚后,才分的房子,离婚后,女方能分得到房子吗?会不会因为户口没迁移过来,而分不到?
1998年,她单位盖起了一栋住宅,按福利分房处理,我们出资分到一套,2006年办理房产证,写的是她的名字,若是离婚,该房产会怎样处置?
婚前父母出资为我买了套房子,户名是我妈,后来瞒着我妈,我和老婆偷偷去把房子过户了,户名变成了我和我老婆两人名字。现在老婆要和我离婚,提出要分房子,我当然是不肯的了。请问这是我们偷偷去过户的,起初我父母是不知道的,能不能宣判现在这房产证无效,让房主又变成我妈
男方入赘,婚后共同盖的民房,但名义上女方父母的,离婚能分房吗?
一个亲戚,结婚二十多年了,现在要离婚,房子是婚后共同盖的,因为农村人,根本没想过产权的问题,所以不知女方何时把房子弄的父母的名义,现在女方提出房子不能分给男方,但这房子大部分都是男方操劳的,钱也出了力也出了,现在男方得了病,年纪也大了,离婚房子都没份的话,住都没地方住。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男方能分到
1男方为入赘女方,和女方家庭各立一户,女方家庭正临私房拆迁,各手续还没办好,请问现在离婚影响拆迁所分总体房屋面积吗?2房子还没有正面拆迁,现在离婚男方有权享受以后所分房吗?
离婚后户口仍在男方,男方村里分房产但不承认女方户口并且不给女方分房怎么办
离婚后不满二年,有一小孩,小孩在女方,女方户口及小孩户口均仍还在男方未迁出时,男方村里开始分房,但是村里拒绝分给女方房产,为此我们要找一些证据来证明男方村里那样的作法是错的,应给予女方房产。 所以还请各位律师能举一案例和法律条款来作证明。! 现在想请律师,但不知道具体需要多少费用,希望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