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被占了3口人的地,安置补助费怎么算?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及青苗附着物怎么计算
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下这样村政府(国家)是否应该赔偿我们? 非常感谢~谢谢~ 可否给本人解释解释呢?《国家土地法》有规定吗?
京沪高速铁路经过我们村,占了很多地和民房,现在为了补偿被占的民房,要给他们划宅基地,又占用了几十亩耕地,属于一次性买断,刚开始的时候说是4.8万元一亩,村里一直推着没给办理,到了现在村里一降再降,说是2万元每亩。村民们怀疑是被上级部门扣留了,所以迟迟不给办理。 我想问一下,这方面国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2008年政府修路占用本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两万人民币,2009年在同一块地上继续扩占而补偿标准是每亩地十万元人民币,请问一年之内补偿标准差幅之大是否合法,中间是否会有不正当操作的可能,如果2008年获补偿的农户不满此情况,是否可以按2009年的补偿标准得到追补的补偿金,如果可以的话,最好通过什么样渠道。谢谢
2006年地方把粮田无条件征收修成路基,省国土资源厅下来调查当地政府又让老百姓在现有路基上种上农作物。2010年正式形成路基,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家的住宅是沿街并迎街新建的,大概有十几间,后面是院子。迎街的房子这几年被用来出租,收取租金!但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住宅!请问这种情况下政府该如何补偿我们?
我家于1985年在村甲村买了一块荒地付了320元,到了93年乙村说是他们村的,我家又付了1000元,93年3月由于县里加宽公路我家的210平米的地全部被占了,当时说找土管局,土管局说找交通局,到现在还是没有解决这件事,请问到现在有何赔偿,赔钱是按照什么标准,我希望能赔偿地基,能告诉我法律依据吗?
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赔偿款应该如何分配?是全村共同分还是开采家庭所有?
请问律师,我们这里耕地被大面积占用,除去应给的赔偿款以外还有什么补偿是政府应该给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