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留一套房产,父辈兄弟四人,老叔打算用资金来买断其他人的继承权,请问这样的放弃继承产权的证明书如何写
家里有一套70平米的住房,现我爸居住(我爸今年82岁),母亲已去世两年,房子是我爸的。我还有一个姐姐,家里就我们粮姊妹。姐姐常年在外工作,我爸是我一直在照顾,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我姐不太同意,我爸想给我姐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不知道还需要些什么手续?
房产名字是母亲的,父母去世,我们有兄妹3人,经协商,我出一定的费用给另外兄妹2人,房产由我继承,请教下,我需要走哪些程序,能否过户到我名下,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呢。
情况说明: 1、父亲留下一套拆迁房,已入住,但产权证未拿到,有拆迁协议,结算单,发票等资料齐全。 2、父亲早于我爷爷奶奶去世,目前我爷爷奶奶均已去世,我母亲健在,本人是独生子女。 3、父亲有四个兄弟姐妹。 4、父亲有留下口头遗嘱,由我来继承。父亲的几个兄弟姐妹均证明口头遗嘱存在,已签字(书面材料)。
外公外婆都是八十几岁的高龄,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是我舅舅女儿是我妈妈。妈妈是老大,照顾外公外婆日常起居的重担就落在了我爸爸妈妈身上,我妈妈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做饭洗衣整理房间等等,只要能做到的统统都是我妈妈在做,放弃了很多自由时间,不管多晚只要外公外婆一个电话,我爸妈必定及时赶到(住的很近,步行
母亲过世也有四年,母亲名下有一房产,家里有两兄弟,现在房产证在哥哥那里已有四年,并作抵押贷款,但没有过户,我太久没有过问,是否会影响我的继承权。
父母再婚,各有一个孩子,再婚时孩子都已经成年。父母有一套共有房产各1/2,如果父亲先去世,他的1/2分给母亲和他的孩子,但是没有办理继承手续,一直就这么过着,这时如果母亲去世,母亲的孩子能完全继承母亲的房产吗?(也就是3/4的房产) 这个问题主要问的是继承手续一直没办理,这样会不会造成母亲孩子继承时有麻烦,导
本人父母都于近年先后过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膝下共育有1个儿子(长子)和4个女儿共5个子女(本人为4个女儿中的三女),父母生前和儿子(长子)住在一起,所居住房屋为本人(三女)和大女共同出钱购买给两位老人住的,但房屋产权证上是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的情况是在父母过世后的几年里房产一直都还没有去进行过什么
我岳父岳母现都已经过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属,但在岳母名下有套房产,岳父、岳母膝下共有5个子女(1长子、四女),在岳父岳母过世后,5子女商量想以都放弃继承权的形式,将房子赠与长子的两个孩子,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不是需要先公证继承,然后再去办理赠与。(主要是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办理公证继承该如何操作,
我们家的房子在红桥区是公产房,房本一直是我爷爷。我母亲是农业户口,由于当时的政策子女只能跟母亲户口,所以我的户口也在我母亲这边。现在问题来了,我爷爷和我父亲都去世了,房管所说我母亲是农业户口不能继承,我们全家都已经公正过给我继承没有争议,我是非农业户口,房管所说我和爷爷阁代的必须户口一致才行,所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