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来户。03年购买沈北新区某村一座平房,买房过户手续齐全包括房屋四周园田地。购房时村委会对外来购房者加收占地费(园田地),一次性收费给予永久使用权。 09年3月政府征地拆迁,村委会未给予外来户园田地征地补偿,扣留此款。我们要求补偿是否合法?村委会扣留此款是否违法? 此案该村涉及40余户外来户。以向省政府诉求中心诉求,但至今未得到圆满解决。
我们家房屋拆迁已经与拆迁办签了合同,但地里种植多年的葡萄园他们不负责处理,因为那块地还没有被征用。我们也不能住在当地来管理园子,继续种已经不现实,这个问题具体该向哪个部门协商?
你好,我在2000年的时候通过拍卖从银行购买不良资产呆坏账土地债权一块,时价80万,8亩土地当时债权额为150万,有少量地上物,土地证里有说明,但是没有房产证。土地证户名还是当时向银行抵押贷款的公司名称,未过户,我与银行签有债权转让协议。时至今日,这片土地应国家政策开始拆迁动工兴建公用事业设施,非房地产住宅项
律师你好 我乡下老房子拆迁,可是在拆迁前房屋以部分坍塌,拆迁人员说 坍塌的房屋部分不予补偿,而且那部分土地 也不允许“返迁”。 也就是说,我们要“返迁”只能返迁 没坍塌的那部分 土地。 请问这是否合理? 麻烦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注:(本人有房子的 村镇建房宅基地使用证)
我外公已去世,我外婆还健在,但因年纪大了精神方面不是很好,现家里老房子要拆迁,大部分的地方已经补三个舅舅平分盖房子了,有的也已办了房产证,但还有一部分平房当时没有细分,目前房屋要拆迁,可因为老妈和姨妈都出嫁了,没住在一起,可平时照顾外婆的事都由她这两个女儿负责,可拆迁房屋补偿的时候没有联系她们没有打
我是山西太原城市户口,妻子原来是吉林省白城市农村户口,2006年我们在山西太原进行了结婚登记。2008年将其户口迁至了山西省太原市市区我的户口本上。现在我们想出资给在吉林白城市农村居住但没有房子的岳父母在他们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买处带院的房子(此房具有宅基地手续)居住,以改善老两口的居住条件。但是考虑到有关这套
我家里爷爷奶奶母亲是一个宅基证,宅基证申请表是4个人,写上了我的独生子女证编号,建房申请上也是4个人有独生子女编号,我妈妈建的房,不过我们这里没房产证明,只有租赁许可证,上面是我妈妈的名字,拆迁了,我爷爷签了协议后,爷爷奶奶都先后去世,安置房还在造,所以安置房的产权证还没做,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来要求分
2013年12月初搞的对象,2013年12月末男方家里开始拆迁了,开始说是拆迁安置房有我表妹的。但拆迁协议的签订日期是2014年1月11日,被拆迁的房屋是男方父母的户主,他们领结婚证的日期是2014年1月18日。今年1月16日他们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了。
我是外来户,03年买了一座农村平房,包括房屋四周园田地,过户手续齐全。政府拆迁征地我们要求园田地给予补偿是否合法? 购房时当地村委会对购房园田地加收占地费,一次性收费,给予永久使用权。有协议为证。我们要求政府对征用外来户园田地给予补偿是否合法? 村委会以外来户为由扣留此款、拒绝补偿。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