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二人于1988年经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原土地管理局(现国土资源局)批示0.25亩农村宅基地一处,在1990年建房三间,房屋建成后由长子魏国良居住,1996年长子魏国良以进行房产清登为由,将宅基地使用证书从我夫妻手中骗走。2010年我夫妻听说要房改拆迁,就去找魏国良要宅基地使用证书,魏国良说房子卖了,和魏国良协商未果后于2010年六月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法院从国土资源局调取登记在我夫妻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档案,这时我夫妻二人才知道买主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但是该档案只记载卖方的姓名和买方的姓名,什么手续也没有。(过户房主还是城市居民) 在庭审时,买主找了两个证人,证明我妻子在场(其实不再场),后来买主直接说就是我妻子和我儿子卖给他的,并且拒不提供当时的买卖房屋协议,从国土局调的档案也没这个协议。法官让我们撤诉,理由有二。一:有人证明写买卖协议时我妻子在场,就算表见代理。二:有过户的房产证就合法,肯定判我们输了。证人没说我在,只证明我妻子在。这种情况可以表见代理吗?有相关的具体的法律条文吗? 后来 我要求行政复议,请求政府撤销买主那份不合法的房产证,行政复议的时间是从知道之日起60天,但是你怎么证明你知道的时间是60天呢?只有法院能证明,法院从国土资源局调取的档案那天算,但是法院不给出手续,就是让我撤诉,我肯定是不撤。在和法院协商时,和我达成协议,我撤诉法院给我出证明,这样我就可以行政复议了。随后我们对国土资源局发放房产证的情况进行了行政复议,复议以超时限为由(并未超时限)驳回复议,我们于2010年10月10日又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法院说到年底了,得等到明年再说,算2011年的案子,在2011年1月11日又告诉我们不予立案,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0年8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8日起施行。第八条当事人以作为房屋登记行为基础的买卖、共有、赠与、抵押、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无效或者应当撤销为由,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先行解决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已经受理的,裁定中止诉讼。}}}根据这个不给立案,并且不给我不予受理得裁定,就是让我到民庭再次立案,我请的律师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我该怎么办?我的律师说:如果到民庭立案,如果输了,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我的律师也没办法了。我想找个能解决问题的律师!!!
法院隐匿证据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判,向检察院申诉又被违规不予立案怎么办
事件及原由: 2002年3月1日,本人任天津市某化妆品公司区域经理(以下简称原告),基本工资3000元/月+提成;任期为一年,4月份市场已启动,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单方要改变销售大纲工作内容,本人认为此举将导致市场无法运作。因本人不同意,4月3日被公司安排人员接收市场, 随后本人即被安排回家听候调查处理,本人即在没
110民事诉讼起诉后 法院不予受理 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向上级法院反映也无答复,请问该我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起诉后 法院不予受理 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向上级法院反映也无答复,请问该我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我已胜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不予立案,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9年5月份被某公司在有效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后来我去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判决我胜诉。裁决书在九月二十二日也已经送达原公司。 然而我拿着一审终局的裁决书却无解!去原公司里协商赔偿的问题时,原公司却说要起诉,到今天都没见他们去上诉,要是原公司要上诉的话,到现在也过了三个月了,应该是过了期限吧
我报案,派出所不予立案,说属于经济纠纷,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属于经济纠纷吗?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和朋友去要杨海龙欠我的钱(经双方同意有他给我写的欠条),他们将我的朋友打发走,并说:没有你们的事,你们走人。 我的朋友刚走,他们就对我进行刀子、拳头威逼,强迫我写下三万元的欠条。 事先,我卖给杨海龙97张移动卡,因移动公司后台数据问题缘故,造成78张卡停机。这时,杨海龙与我协商并双方同意:我先给他押20
法院裁定书被告方公司支付伤残金,而被告方公司理面没有钱`怎么办?
本人父亲与建筑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劳务公司应给付一次性伤残金,法院已立案受理. 然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劳务公司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据此,本案执行程序被终结. 我想问一下,这种案件要怎么样才能
我有个民事案件,诉讼状已经送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人员提出条件要我接受,否则不予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找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我的民事案件有两个被告,第一被告法院同意起诉,第二被告是政法系统内部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我说,不要起诉第二被告同意给我立案,否则不予立案,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
我的民事案件有两个被告,第一被告法院同意起诉,第二被告是政法系统内部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我说,不要起诉第二被告同意给我立案,否则不予立案,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找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尊敬的律师:凤冈县龙泉镇六里村一危房户李宜才聘用一吴姓炮工爆破开屋基,该炮工炸飞约汤圆大小石块给隔壁约10米远的一小平房屋顶划了一痕迹,该户已全家外出务工。另一小青年以看管该房屋为名,强行要求村委会调解并得2500元钱。但该案凤冈县刑侦队已村委会已调解,双方出于自愿为由而不立案,请问刑事案子能否适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