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妻是一名小学老师,真实年龄为1959年出生,今年在办理退休时,组织部门发现档案中初中入时的团表中出生时间为1958年(后经查看并非本人),其它表格的时间均为1959年,同本人身份证与户口薄出生时间1959年.现单位以团表的出生时间为1958年为由,认定本人应于2013年退休,并要求本人退还2013年至2014年的在岗上班中的部分” 退休”工资,本人不服!最后不服无效!请问退休时间以档案有误的时间还是以正确无误的身份证为准?依据是什么?
按身份证上年龄我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打电话去单位,单位说档案上是50年,应该今年退休,到了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我被告知说社保的人认为档案是是50年的“0”不圆,象是数字“1”划成的“0”,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我查过社保相关文件,说是以档案最先的出生年月为准,但社保的人说
我是本溪本钢金属冶炼制造厂的下岗女职工,我们厂以解体多年,我是特殊工种铸造工,由于搬家迁户口时工作人员笔误,导致户口本和身份证上年龄比实际小一岁,与档案不符,相差1年,请问办理退休,是以档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为准?
我爸是52年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是这一样的,档案里的92年的招工表写成了57年的,还有一份89年的临时工的表写的是52年的,请问应以那个为准?
我实际年龄是67年,身份证、户籍都是67年,而档案年龄是81年,在企业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按政策45岁退休,请问企业退休女职工退休年龄以档案年龄还是以身份证为准?
我是女职工,我的身份证年龄是65年的,档案年龄是68年的,现在办退休填表,劳动局说按档案年龄为准。这样我明年退休不成了,请问我是否有补偿办法?
我是特殊岗位的女职工,我的身份证年龄是71年的,档案年龄是72年的,现在办退休填表,劳动局说按档案年龄为准。这样我明年退休不成了,请问我是否有补偿办法?